一、 工作简况

  (一) 任务来源

  《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指南》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 年第 4 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计划编号为 20173989-T-469,计划完成时间为 2019 年。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办,归口单位为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

  (二)主要起草单位和工作组成员

  主要起草单位:。

  起草人:。

  (三)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该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为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提供指导。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是利用一系列的测评变量数据,运用恰当的测评方法或模型,对行政许可规范化程度进行综合测定和评价的过程。

  目前对行政许可测评工作缺乏细化和可操作的标准,《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 版)》虽然对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规范、流程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评价规范作出了规定,但是缺乏针对这些规范性内容的测评要求。本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 版)》规定的规范性内容,选择或构建合适的测评模型,建立明确的测评指标体系,从数据采集方式、数据处理、测评报告及测评结果应用等方面建立具体的测评标准。通过测评,实现行政许可规范化的阶梯式上升和优化。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推进行政许可的可验证、可考核、可监督、促进行政许可的规范化、监督行政机关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行政许可服务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四) 主要工作过程

  1.资料收集过程

  标准编制前期,对国内外开展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研了解。目前,国外关于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的资料集中在对行政许可法制化与规范化的理论研讨方面,在实践中开展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比较罕见;国内,关于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已经有了一定理论积累,许多地方均开展过或计划开展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为制定标准提供了许多有益经验。标准的编制主要参考了如下文

  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 版);

  ——GB/T 32169.1-2015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 1 部分 基本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 号)。

  2.标准起草

  (1)2015 年 10 月-2016 年 11 月,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完成标准的前期预研和论证工作,主要对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的现状和问题进行调研和分析。

  (2)2016 年 12 月,工作组召开标准启动会,正式启动了《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指南》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会议明确了标准编制的基本思路和计划进度安排,组建标准编制组。

  (3)2017 年 1 月-2017 年 3 月,编制组完成资料收集及分析研究工作。经过内部讨论,确立了标准的基本技术内容,形成标准内部讨论稿。

  (4)2017 年 11 月-2018 年 2 月,对相关文献进行深入研究,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多次与相关行业专家进行交流,形成了标准草案,并提交工作组年会审议。

  (5)2018 年 4 月,汇总整理工作组年会委员的意见或建议,有效意见 7 条,结合专家意见,对标准草案的进行修改、调整,形成标准初稿。

  (6)2018 年 5 月-6 月,召开标准内部编辑讨论会,针对标准初稿进行逐条审查确认,会上编制组和专家对标准初稿进行逐条理解、反复推敲,会上共收集 22 条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处理,采纳意见 17 条,未采纳意见 4 条,部分采纳意见 1 条,结合意见修改了标准文稿,形成标准内部征求意见稿,并完成本稿标准的编制说明。

  二、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的确定

  (一)编制原则

  1.落实法律政策相关要求。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 版)》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技术支撑和落实手段,一方面,本标准中的要求不能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冲突;另一方面,本标准应细化、量化、具体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为落实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提供抓手。为此,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了深入学习,在此基础上对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的各项流程提出了实施要求,确保标准与政策文件的连贯性与一致性,真正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

  2.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遵从以下原则:现有标准或政策文件中已有的术语和定义,遵从其定义;现有标准或政策文件中没有的术语和定义,结合相关的行业表述进行定义,并广泛征求用户或行业专家意见。

  3.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4.该标准的编制参阅了大量的规范化标准及测评标准,在充分借鉴已有测评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要素的起草要求和表述规则,给出了规范化测评指标权重分配的示例,为标准实施者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指导。

  (二) 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的编制框架及主要技术内容如表 1 所示:

表 1:标准章节及主要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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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标准试验验证情况分析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等现行行政许可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并且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专家论证。

  四、知识产权情况说明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

  五、 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

  本标准的制定为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提供指导。行政许可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服务规范化测评,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约束行政权力,防止寻租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等的有效手段,使得行政许可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考核、可监督,为行政相对人到政府办事提供便利。

  六、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未采标。

  七、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属于行政许可测评类基础标准。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等现行的行政许可相关政策文件制定,解决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考核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为持续改进行政许可规范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撑。本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本标准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的重要支撑。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无重大分歧意见。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本标准主要为持续改进行政许可规范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撑,因此,建议其性质为推荐性标准。

  十、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是行政许可规范化相关的重要标准,本标准的实施对于政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效率、简化流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议尽快批准发布。

  十一、替代或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不涉及。

  十二、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标准编制组

  2018 年 8 月 28 日

  附件原文:《行政许可规范化测评指南》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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