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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拟出台《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从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司法厅加快推进出台《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工作。目前,《条例(草案)》已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一审。
新修订的《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在授信中对中小微企业设置歧视性规定。
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取得积极进展 将再迎修正
近期将抓紧开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次修正,进一步夯实营商环境法治体系;三是彰显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度。近期将启动对标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标准改革专项行动。
《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主体有权拒绝经营服务型收费项目清单之外的收费和保障金;不能以政府换届等理由拒绝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情节严重将依法追责。目前,《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明确了上述内容,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获通过
为进一步强化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破解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获批
7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拟修订《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6月22日下午,省政府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月30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获得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分为七章: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六十八条,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了较为全面的规范。
全国首创!佛山拟为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立法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规定,佛山市发展改革局起草了《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送审稿)》(下称《条例(送审稿)》),并于近日报送市政府转佛山市司法局审查,拟作为佛山地方性法规。目前,《条例(送审稿)》正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三审 大幅修改法规草案
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三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要求,在二审基础上,11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研,听取110多家单位、企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形成215条意见,《条例》草案据此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共删除34条,增加17条新的规定,通过修改,内容更加全面,规定更加细化。
滁州出台全省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
11月19日,经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全省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鲜出炉,将于2022年1月1日在全市施行。该《条例》旨在以法治赋能“亭满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创业、顺心发展。
《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工作。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和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9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最新汇总丨我国各级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最全汇总
国脉电子政务网小编对近年来各级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进行了汇总,共收集了1个国家级、25个省级、13个市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大部分已正式实施。从发布时间来看,河北省、浙江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沈阳市、辽阳市、黔东南州、滨州市、长沙市文件发布时间早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时间;
在法治轨道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首次听取审议《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省司法厅厅长张涛作关于《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剑川作关于《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