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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推行个人信用重塑机制改革并受理全省首例案件
厦门中院自2023年起即从现实需求出发,先行开展具备个人破产部分功能的个人信用重塑工作的实践探索,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个人信用重塑工作指引(试行)》。
江苏法院“暖企护企”“类个人破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发布一批“暖企护企”“类个人破产”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既有海事法院与地方法院交叉联动、助力重点海工项目顺利推进的案例,也有人民法院联动交管部门设立“共管账户”、保障城市公交公司正常运营的案例,还有人民法院盘活停工商业街、助力打造城市商业名片的案例,这些案例为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执行工作服务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参考的示范样本。
深圳率先建立个人破产信息共享和公示机制 全流程确保个人破产在阳光下运行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会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破产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个人破产信息共享和公示机制,推动个人破产与社会信用体系联动,为个人破产制度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深圳率先建立个人破产信息共享和公示机制,助力优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推进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改革向纵深发展,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会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破产信息共享与状态公示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个人破产信息共享和公示机制,推动个人破产与社会信用体系联动,为个人破产制度“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允许个人破产的城市
深圳稳步推进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新制定法规17部,修改10部,作出法规性决定1项,废止法规4部,26个改革事项已纳入相关法规。挂牌成立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允许个人破产的城市。发布全国首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体系。
全国首家!深圳破产管理署挂牌成立
3月1日,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开始施行。同日,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成立,挂牌仪式在深圳市司法局举行。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陈如桂,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共同为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揭牌。深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田夫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