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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浠水县住建局:探索“超时默许”制度 为工业项目建设加速
2021年,浠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文件精神,在工业项目建设领域探索“超时默许”制度。“超时默许”是指对申请人手续齐全合法的报批申请,窗口受理后,未在公开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作出书面告知延期理由的,在延期承诺时限内仍未办结审批事项,即视为该审批单位默认同意批准该申请事项,申请人可以凭出具的“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按照其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进行实施或执行。同时,超时审批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补齐相关手续并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