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行政复议标签相关结果 17篇
福建龙岩:行政复议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龙岩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的制度优势,强化能动复议理念,围绕促进涉市场经营主体行政争议高效化解和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多举措精准破题,不断健全完善涉企行政争议的受理、审理、案后监督等环节的制度机制,主动靠前服务,为企业寻求救济减负,企业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助力企业发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取得实质成效。
柳州:行政复议护企业 助力营商变“赢商”
近年来,柳州市司法局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多举措全力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让行政复议维护企业权益渠道更畅通、服务更快捷、监督更有力,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和办案效能的持续增强,有力地提振了企业信心,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行政复议保障。
晋江: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近年来,晋江市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通过创新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整合复议职能,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复议公信力,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量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以化解,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日益显现。
司法部等三部门: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6月19日,司法部举行“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于今年6月至12月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的监督力度。
司法部发布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司法部发布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四川发布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一、二)
为进一步指导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高质量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近期收集整理了一批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分批次刊发,为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提供学习和参考。
行政复议如何与信访、调解等衔接?专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 | 聚焦国常会
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自我纠错、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对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汇报
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
四川出台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开展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情况汇报等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情况汇报,要求狠抓政策落实、推动经济回稳向上;确定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举措,为企业和群众增便利;确定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和支持相关市场主体纾困的政策,支撑经济平稳运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
重庆实现“一级政府一个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去年8月1日起,重庆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年来,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少到42个,实现了“一级政府一个复议机关”。改革后,老百姓只需找一级政府,就能够直接找到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更加便捷高效。
南通行政复议“三手联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南通市司法局不断拓展行政复议工作职能,为市场有效运行提供制度供给,监督依法行政、强化争议化解,保护公平竞争规则和秩序,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辽宁省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明年起一级政府以“一个窗口”开展行政复议
“自2022年1月1日起,除实行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省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送达’;省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政府及其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派出机构和直接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这是从12月28日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召开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解读
为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0年4月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2021年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增进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对《意见》的理解,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江苏:省市县三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行政复议 本月起只进一个门
9月29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发布通告,明确自10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地方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