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长雨,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知识产权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新时代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有力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新时代十年党领导知识产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成为党和国家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有机组成部分。
系统擘画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2020年11月30日,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表重要讲话;部署制定《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绘就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知识产权“十三五”“十四五”规划连续两次被列入国家专项规划。《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接续出台,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全面加强。
与时俱进完善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与法律法规。按照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现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中统一管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大优化调整,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确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法律原则。完成专利法、商标法第四次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及专利开放许可、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等制度。
知识产权创造实现空前发展。截至2022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21.2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4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4年位居全球第一;有效商标注册量达4267.2万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76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6.1万件,牢固确立了知识产权大国地位。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由2012年的22.6个月压减至目前的16.5个月,高价值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从10个月压减至4个月,提前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审查周期压减五年目标任务,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至81.25分,整体步入良好阶段,有力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4.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2.4%。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累计达2.57万亿元,年均增长12.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0年增长超10倍,迈上4000亿元台阶。全球最具价值品牌500强中,中国占84个,10年增长52个,总价值达1.6万亿美元。地理标志产品年直接产值超7000亿元。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人员超过92.8万人,总营业收入达到2600亿元。
成功构建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设立了中国办事处和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首个在中国签署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正式生效,成功加入《海牙协定》,参与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建立并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日韩等小多边合作,不断深化双边合作,中国的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的排名上升至全球第11位,党的十八大以来连续十年稳步上升,位居中高收入经济体之首。
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全局中的功能定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即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这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高度契合。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必须准确把握知识产权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的功能定位,主动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全局,确保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始终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方向稳健前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工作在支持全面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一体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依法授权、依法获权、依法用权、依法维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特别是要聚焦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审查支撑、有效保护、转化运用和综合服务,推进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赢得竞争、制胜未来。
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工作在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为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内容,是国际贸易的“标配”。另一方面,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也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知识产权相关谈判,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坚持对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依法合理维护外国投资者权益,更大力度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汇集,更大规模利用外资,助力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
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工作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构建统一 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依法惩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让创新创造者劳有所得,让诚实守信者安心经营,让侵权违法者付出代价,助力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对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的安全将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政策,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积极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更好助力我国企业“走出去”。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牢牢把握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机构改革为新的起点,奋发有为从头越,奋力开启新征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努力开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局面。
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夯实知识产权法治基础。强化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本保障作用。加快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修改完善,推进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积极推进实用新型制度改革,做好我国加入《海牙协定》后的审查管理,全面融入全球外观设计体系。加快建立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服务经济创新发展。
全面加强对国家战略的支撑和协同,更好服务国家大局。有力服务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促进强链护链行动,使知识产权贯穿科技研发、技术转化和利益分配全链条,构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池”,推动更多中国专利成为国际标准必要专利,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瞄准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对知识产权的关键需求,完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专利政策,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储备。更好支撑国家区域和行业发展战略实施,围绕国家区域战略部署,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一省一策”共建知识产权强省,打造区域知识产权高地,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发展,加强与国家行业战略的协同,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其推进计划,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进一步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建立以国家需求和用户满意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审查管理体制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审查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工作创新,持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推进全链条保护。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加强商标、专利执法专业指导,出台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制定技术出口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政策,切实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益,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推进国有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着力抓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转化专项行动、专利开放许可等工作,促进产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完善专利导航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科技创新、区域发展、产业政策、政府投资等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商标品牌战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大力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深入开展专利技术强农、商标品牌富农、地理标志兴农,助力乡村振兴。
全面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全国一体化知识产权数字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零跑路”和“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对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知识产权服务向专业化、国际化和高水平方向发展,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协调联动。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以我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50周年为契机,加强高层外交,在更高水平上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积极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体系,参与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与标准制定。积极参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谈判,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建立中国与中亚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共同建设创新之路。深度参与小多边合作,扎实推进双边合作,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深化与各方交流。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切实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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