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城市作为区域经济和文化中心,在政府公共治理结构中占据重要而特殊的位置。实践表明,城市发展实力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特别是行政体制、管理模式等制度安排,在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保持创新能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
充分把握我国特大城市的独特性,坚持公共服务的导向和价值理念,积极推进我国特大城市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治理城市公共事务,增强城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已成为特大城市公共治理议程上的重要课题,也是全面推进特大城市现代化、积极引领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作为我国西部典型的特大型城市,成都开始了建设以“服务为宗旨、法治为核心、责任为基础”的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实践。在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当前中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特大城市政府建设与发展的重中之重。
从我长期对成都市政府改革的调查研究来看,成都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至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构建民本导向的服务模式。成都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了解公众需求、适应公众需求、满足公众需求作为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基本导向,初步形成公共需求导向的政府服务模式。
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构建规范化的制度体系。成都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强调政府由法律产生、受法律控制、依法律办事、对法律负责,实现政府服务程序化、规范化。在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进程中,始终把合法性作为制度设计或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还是流程再造、政务公开等具体改革措施,都先由法制办或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同时也注意通过行政立法,为各项改革提供法律支持,以降低改革的风险成本。通过控制自由裁量权防止行政行为有失公正,保障公民享受平等的政府服务。
坚持行政效能建设,构建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成都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抓住行政效能建设这个关键,在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中,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自上而下大力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控制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成都市先后十次大规模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成为全国同类城市中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最少的城市。同时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全面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2007年,按照“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行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的工作流程,采取“一窗式审批”方式,推进市场准入并联审批。2008年,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分段式并联审批。2011年,正式成立政府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都市的并联审批把事前监督改变为事后监督,优化了审批工作流程,找到了行政审批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明显提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
坚持公共治理模式,构建共创共建的公民社会。成都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共同构成了公共治理的两个重要层面。通过创新基层自我管理体制、自我服务体系和矛盾自我化解机制,更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发展了基层民主,实现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矛盾自我化解。充分发挥公民、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推进社会组织协同治理,促进社会建设重心下移、社会服务重心前移。按照地域相近、联系密切原则,建立公民活动平台,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实现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对社会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为公民提供门类齐全、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社会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坚持典型带动策略,构建梯次推进的实现路径。成都市在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进程中,注重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在横向方面,首先选择与公众密切接触的工商局、公安局、公用局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形成经验,次年在市级部门推广。在纵向方面,首先选择新都区、金牛区为区县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试点,次年在区(市)县全面推广。在探索流程再造方面,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登记注册流程再造试点,新都区为建设项目流程再造试点。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锦江区为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试点,温江区为大部门体制改革试点,郫县为乡镇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试点等。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涉及政府理念、发展目标、服务模式、服务绩效的整体工程,成都市统筹考虑、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梯次推进,逐步形成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长效机制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