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刘川:用行政权力“减法”,换取市场活力“乘法”
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首场发布会。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刘川表示,近年来,吉林省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刘川介绍,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方面,吉林省司法机关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制度体系建设。近年来,吉林省司法机关初步构建了以《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吉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为骨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四张清单、一案三书为支撑的制度体系,接下来,将加快《吉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办法》的制定进程,旗帜鲜明地向全社会传递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二是持续推进规范体系建设。把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成效体现在让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看得见”“得实惠”上。近两年,吉林省司法机关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治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等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宜企行动”,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三是持续推进监督体系建设。横向上,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备案审查、检察监督等工作链条;纵向上,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四是持续推进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培训规划,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执法协作的效率和效果;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手段在执法监督、案件办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应用水平。
吉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检察护航企业 持续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更好服务构建吉林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今年吉林省检察机关同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我们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护航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8日,在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上,吉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说。
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了持续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唐永军介绍了政法机关下一步的新举措。
做好“保护”的文章
切实优化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针对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犯罪,吉林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打击企业内部犯罪、利益输送犯罪,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唐永军说:“对于涉及内幕交易、职务侵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数十起重点刑事案件,由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及时指导各地严把办案质量,确保‘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做好“协同”的文章
积极落实府院联动各项工作部署
“我们同省应急厅等10家单位会签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共享相关认定意见行刑衔接平台,建立健全协作联动等机制,合力护航企业发展。”唐永军介绍,结合个案办理,总结发现部分行政执法和企业行业发展共性治理问题,吉林省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实现源头治理。“尤其是在办理知识产权类案件过程中,更加注重各项检察职能的融合,着力实现‘办一案、护多企、治一片’的良好成效。”唐永军说。
做好“服务”的文章
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
围绕重点领域,吉林省面向有影响力和现实法治需求的企业聚集地、高新产业示范区搭建检察护企联络平台,常态化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吉林省检察院会同省工商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民营企业法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聚焦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能力、依法经营能力、依法维权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等方面制定了29项工作举措。聚焦长春高新产业集群,拟定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系统化课程,为长光卫星等19家科技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全省各地区检察机关还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检察长直通车、助企服务站、护企服务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站等形式多样的“检察护企”工作模式。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持续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针对企业关切、聚焦群众所需,不断丰富完善工作举措,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唐永军说。
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昕:打造“四个环境”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
18日,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召开,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昕介绍“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有关情况。
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实施意见》用两个专章对法治吉林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作出部署,既体现了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们要在省委改革全局和全省中心工作大局中找准定位、争先进位,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张昕说。
“我们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政法领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筑牢边境安全稳定防线。”张昕介绍,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首先要在打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上体现新担当。
以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为抓手,持续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以及涉枪涉爆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让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压紧压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强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能力水平。
“我们要深刻体悟‘最后一道防线’的分量和责任,全面深化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持续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检查,确保执法司法权力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规范运行。”张昕表示,在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上展现新作为,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完善轻罪治理体系,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违法与犯罪梯次治理,有效促进社会和谐;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错案倒查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严防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政法机关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主责主业,依法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张昕说,在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上取得新成效,要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健全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完善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让“遵守法律即安全、按章就能办成事”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要聚焦企业急需、群众急盼,健全行政执法、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各环节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更好增强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张昕表示,在打造高效便民的服务环境上树立新形象,要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标准,持续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加大政法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事项清单,让“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成为常态,以更优质的政法公共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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