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两级法院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牵引性工程,有力护航常州迈入GDP万亿之城、推动“万亿之城”再出发。
一、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确保正确发展方向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保证。作为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的实际情况,人民法院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大职责更加凸显。为此,必须不断深化对“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等五个“必须统筹”的认识,切实用于指导司法实践,依法妥善审理金融、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案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鲜明司法导向。重点关注涉及国家政治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影响群体利益等案件,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要时刻牢记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中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结合实际,全面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
二、将抓好执法办案作为基础,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要坚持实地调研问需于企,找到立案、审理、执行环节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对症下药”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审判质量,注重释法说理,狠抓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确保司法办案全流程规范化,努力在“办好案”的基础上“快办案”。
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落实落细护航新质生产力司法意见,着力保障新能源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以及合成生物、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持续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在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查人找物、失信惩戒等方面加大力度,促推执行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应修尽修、及时修复,让诚信履行者能够“造血再生”。
三、将深化多元解纷作为关键,促进要素顺畅流通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市场主体有活力,经济发展才有动力。市场主体要发展壮大,必须把更多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发生涉诉纠纷必将对合同履行、资金周转、货物供应等产生一系列影响。因而,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主要体现在更好更快化解纠纷、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上。
对此,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尽可能将矛盾纠纷化早化小、止于萌芽,保障市场主体心无旁骛干事创业。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全力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运行,配齐配强专业团队力量,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持续推进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将商会商事调解组织参与纠纷解决的版图绘就得更广、更深,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沟通优势,实现“商人纠纷商人解”。加强对基层非诉解纷力量的指导培训,提供法律指导、政策指引和资源支持,推动释放多元解纷效能。
对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地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力求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将做强破产审判作为突破,推动资源优化配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统筹好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系、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关系。这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腾笼换鸟”、盘活不良资产释放生产要素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人民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
人民法院要强化系统思维,聚焦企业挽救、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点工作,找准破产审判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树立“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落实涉案企业分类甄别机制,对确无希望的危困企业加速出清,对具备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的困境企业,加大破产重整、预重整等制度运用,以更低成本、更优组合推动转型升级。
深入推进“立审执裁破”一体化机制建设,畅通“立转破”“审转破”渠道,持续加大“执转破”力度,以最简洁的程序释放要素效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将环保要求作为引进战略投资人的重要考量因素,助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强化信息赋能,畅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扩大招商引资信息辐射范围,推动破产审判更加智能化、专业化。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扩大破产管理人选任范围,以监管考评为抓手形成能上能下的竞争性制度,推动提升规范履职能力。
五、将提升履职能力作为保障,更好展现担当作为
人民法院要始终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格局。抽调各条线精干力量组建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分解并督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广专班工作经验,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人民法院要注重宣传与业务相融合,挖掘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体验、代表委员联络等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使法院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更加可感可触,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加大专业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培养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等领域的审判专家和领军型法官,形成队伍建设梯队。突出实效导向,强化正向激励,不断激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内生动力。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以司法作风的持续向好引领营商环境持续向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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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是营商环境、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低空经济、民营经济、产业发展、数字企业等领域的专业提供商。创新提出"软件+咨询+数据+平台+创新业务"五位一体服务模型,拥有营商环境督查与考核评估系统、政策智能服务系统、数据资源目录系统、数据基因、数据母体、数据智能评估系统等几十项软件产品,长期为中国城市、政府和企业提供专业咨询规划和数据服务,广泛服务于发改委、营商环境局、考核办、数据局、行政审批局等政府客户、中央企业和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