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正在重塑全球产业格局,推动营商环境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在这个数据驱动、智能主导的时代,传统营商环境优化模式已难以满足产业升级的需求。数字技术不仅改变了企业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商业模式,更催生了营商环境优化的新范式。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成为优化产业营商环境的关键创新引擎。它们通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数字时代的产业营商环境优化,已不再局限于简化审批流程、降低税费等传统手段,而是向着智能化、开放化、协同化、创新化的方向深度演进。这一转变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决定着区域经济的竞争力和创新力。探索数字技术驱动下的产业营商环境优化新引擎,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已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课题。

  一、数字时代产业营商环境的新需求

  (一)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需求

  随着经济活动全面数字化,传统“一刀切”的粗放式治理模式已难以满足产业营商环境中复杂多变且海量的信息处理与决策要求。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能够对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纳税申报、社保缴纳、信用评价等各环节产生的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分析。通过整合多源数据,构建精准的企业画像,从而精准洞察企业的运营状况、发展需求、潜在风险等。比如,基于数据监测,能实时发现营商环境中诸如审批流程繁琐、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场监管漏洞等问题,为及时调整治理策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提供科学依据,进而构建更为精准、高效、智能的产业营商环境治理体系。

  (二)智能服务与降本增效需求

  在市场竞争加剧与生产要素成本攀升的双重压力下,企业亟需通过技术赋能突破传统服务模式瓶颈。该需求聚焦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应用,着力构建“智能感知-自主决策-自动执行”的服务体系。通过部署智能客服、自动化审批、AI辅助决策等数字化工具,实现政策咨询、行政审批、融资对接等服务的全天候即时响应;运用RPA流程机器人优化供应链管理、财税申报等高频业务流程,显著降低人力成本与操作失误率;借助智能算法实现产能配置、库存调度等环节的动态优化,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这种智能化转型不仅重构了政企服务交互模式,更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形成数据互通、资源联动的协同网络,使企业能够精准识别冗余环节、缩短决策周期、降低试错成本。

  (三)数字信任与合规安全需求

  随着企业间数据交互日益频繁,虚假数据、数据泄露等情况屡见不鲜,导致企业在合作时对彼此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心存疑虑,极大地阻碍了业务的顺畅开展。在各种商业活动中,数字信任与合规安全便如同稳固的基石,支撑着整个产业营商环境的健康运转。企业和消费者都需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隐私保护的完整性以及交易的可信度。数字信任构建了用户对服务提供者的信心,而合规安全则要求企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信息资产不受威胁,同时确保业务流程符合监管要求,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稳定可靠的商业环境。

  (四)跨境协作与生态共建需求

  随着数字技术打破地域壁垒,企业纷纷将业务触角伸向全球,跨境协作变得愈发频繁。跨境协作让企业突破本土局限,获取更广阔的市场、更优质的资源和更具竞争力的技术。与此同时,生态共建成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产业不再是孤立个体的竞争,而是生态系统间的较量。这种跨境协作与生态共建需求,不仅要求企业自身具备强大的数字化运营能力,还需要营商环境提供便捷的跨境物流、高效的跨境支付体系、统一协调的政策法规,以及稳定可靠的数字基础设施,以此助力企业打破跨境合作的障碍,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共同打造繁荣、开放、协同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二、数字时代产业营商环境的新特征

  (一)智能化

  智能化体现在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等数字技术,实现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和企业运营的自动化与精准化。例如,政务服务领域利用智能算法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和审批流程自动化,企业则借助智能分析工具优化生产流程、预测市场趋势、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同时,市场监管借助智能化手段实现风险预警和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效率和公平性。这种智能化的应用不仅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还为企业创造了更加高效、透明、便捷的发展环境。

  (二)开放化

  开放化体现在打破传统界限,促进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这种开放化特征表现为企业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全球市场信息,实现跨地域、跨行业的合作与交流,以及推动创新资源的共享。具体来说,开放化的营商环境鼓励企业拥抱国际化视野,通过开放的数据平台和技术接口,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从而加速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提升整体产业的竞争力。

  (三)协同化

  协同化体现在各主体之间通过数字化平台和工具实现深度合作与资源整合。企业、政府、社会组织以及消费者之间的边界逐渐模糊,形成了一个互联互通、相互依存的生态系统。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通过数字化协同工具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高效沟通与协作;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借助工业互联网、供应链平台等实现生产、物流、销售等环节的无缝对接,提升整体效率。同时,政府通过数字化政务服务与企业形成良性互动,推动政策精准落地与监管优化。

  (四)创新化

  创新化体现在一种持续推动技术革新、模式创新和制度变革的动态能力。首先,数字技术的快速迭代与广泛应用推动了企业创新模式的变革,从传统的线性创新向基于数字平台的开放式创新转变。企业通过与外部开发者、用户以及科研机构等形成创新生态系统,整合多层级数据资源,实现价值共创。其次,创新化特征还体现在技术与商业模式的高度融合上,数字技术不仅重塑了产品和服务的形态,还催生了新的商业模式和业态。

  三、数字时代重塑产业营商环境的荆棘之路

  (一)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

  在数字时代,大量企业运营数据、用户信息等被收集和处理。数据一旦遭受黑客攻击、内部违规操作等导致泄露,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还可能使消费者对产业环境失去信任。例如,一些电商平台曾发生用户数据泄露事件,导致用户遭遇诈骗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平台的营商环境。数据跨境流动也增加了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复杂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数据监管政策存在差异,企业在进行跨国业务时需要面临如何在满足各地监管要求的同时,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的难题。

  (二)快速迭代与企业适应问题

  在数字时代,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不断涌现,企业需要不断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进行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以跟上行业发展步伐,否则可能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这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资金和技术实力有限,适应新技术的压力巨大。技术的快速变化还导致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动,企业需要不断招聘和培养掌握新技能的人才,同时对现有员工进行持续培训,这增加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和难度。

  (三)数字鸿沟与公平竞争问题

  在数字时代,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在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差异,形成了数字鸿沟。发达地区和大型企业往往能够更好地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竞争力,而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可能因缺乏数字资源和技术支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这不利于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数字平台的垄断问题也日益凸显,一些大型数字平台企业凭借其数据优势和技术壁垒,对市场进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挤压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阻碍了创新和公平竞争。

  (四)法律法规与监管滞后问题

  在数字时代,产业营商环境快速演变,新业态和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往往难以及时跟上。例如,在共享经济、数字货币等领域,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监管措施,存在一些企业运营不规范、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还导致企业在面临一些新的法律问题时无所适从,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合规成本。同时,监管的滞后也使得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制止和惩处,影响了产业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

  四、数字时代重塑产业营商环境的创新引擎

  (一)多措并举筑牢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新防线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从法律法规、数据监管、技术革新和教育普及等多个维度协同推进。一是加快制定和完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数据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销毁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加大对数据泄露、滥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我国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有法可依。二是成立专门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监管机构,负责制定数据安全标准、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等,实现数据安全监管的统一和高效。三是政府应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的研究,推动加密、脱敏、区块链等技术在数据安全领域的应用,提升我国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四是政府部门应加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数据安全意识,引导公民养成保护个人信息的良好习惯。

  (二)多元破局数字时代下企业适应困境的新路径

  通过构建“资金支持+技术共享+人才储备+风险缓释”的四维政策体系,着力破解中小企业技术升级中的“不敢转、不会转、不能转”难题,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在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兴技术领域的研发和应用,通过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降低企业技术升级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二是搭建技术共享与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设备共享、数据支持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技术门槛。三是优化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加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根据行业需求调整教育课程设置,培养符合新技术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四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设立技术迭代专项贷款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技术升级提供低息贷款担保;建立技术风险补偿制度,对因技术路径选择失误导致损失的企业,给予风险补偿。

  (三)多维度填平数字鸿沟及捍卫公平竞争新秩序

  为构建包容性数字生态系统,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协同,采取系统性、针对性的措施。一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应当实施“数字普惠工程”,制定数字基础设施均衡发展规划,设立专项建设基金,采用“中央财政+地方配套+社会资本”的多元投入机制;二是针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构建“政策支持+服务赋能+金融助力”的立体化扶持体系,设立数字化转型专项引导基金,提供“设备购置+云服务使用+数字化改造”的叠加补贴。三是在反垄断监管方面,需要建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数字市场竞争规则,制定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明确数据使用、算法推荐等行为的合规边界。四是在公平竞争方面,需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易市场,制定数据确权、定价、交易规则,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动;推行“数字身份认证”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数字经济活动。

  (四)多方协同构建现代敏捷智能法规监管新体系

  面对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挑战,需要建立“立法前瞻+监管创新+协同治理+法律救济”的多维治理框架,实现发展与规范的动态平衡。一是组织专家、学者和行业代表对新业态、新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建立灵活、动态的立法机制,及时识别新兴领域中的法律空白和监管需求。二是鼓励地方政府或特定区域开展新业态试点,探索适应新模式的监管方式。通过“沙盒监管”等创新手段,允许企业在特定范围内进行试验,积累经验后再推广至全国。三是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打破部门壁垒,建立跨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避免监管空白和重复监管。四是建立健全的法律救济机制,确保企业在面临法律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寻求法律救济。通过设立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援助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降低其维权成本,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作者 :肖香芝(国脉原道高级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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