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保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五”期间电子政务重点建设的12个重要业务系统之一。近几年来,经过劳动保障部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各地金保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完成了中央本级的立项和各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二是全国网络的基础架构已经形成;三是信息系统在宏观决策、业务经办、服务社会等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许多地方,社会保险经办、就业服务、信息传输业务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劳动者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各项政策、就业信息和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等,劳动保障服务的现代化、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信息化工作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逐渐显现出来。到目前为止,建立了网站的地方劳动保障部门,98%能够做到政策法规通过网站进行发布,64%的网站开展了信访业务,40%的网站能够及时发布空岗信息。这些信息技术的运用,大大提高了信息传递速度和工作效率,为加强宏观分析和监督检查提供了技术支持。
按照金保工程一期项目设计要求,到2005年底要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国的网络系统。我们要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金保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全系统的力量,建设好中央、国务院交办的这项大工程,努力把金保工程建设成国家电子政务的示范工程。
进一步明确加快金保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金保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
关于金保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我们要坚持十个字,就是“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
第一要完整。金保工程是一个完整有机的系统,从纵向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都是金保工程的组成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缺一不可;从横向看,金保工程要覆盖劳动保障各项业务,从劳动者就业、工资分配,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计算支付,实现对劳动者服务一生,管理一生。
第二要正确。金保工程建设必须坚持正确的建设方向,符合信息化发展的规律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在金保工程建设上,一定要把业务的实际应用放在第一位,统一规范数据采集,提供正确信息数据。数据不正确,金保工程就没有任何用处。另一方面,必须坚持边建设、边应用、求实效的原则,切实把金保工程建设的成果及时转化成现实的行政管理能力,而不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或“形象工程”。
第三要统一。统一是建设金保工程的灵魂,必须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金保工程建设涉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各项劳动保障业务,涉及方方面面的相互衔接和交叉,为了集中劳动保障部门全系统的力量,建成全国劳动保障系统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同时,为了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各个业务系统在金保工程建设上真正形成合力,防止出现各自为政、分散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就必须加强统一规划。在金保工程建设中,要自上而下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通信网络和信息应用系统,必须使用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以确保劳动保障信息资源从源头到应用始终符合信息共享的要求。
第四要及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目的是提高效率。数据不及时,系统就没有多大的使用价值。所以数据传输必须及时,面向社会服务窗口的内容要及时更新,以方便业务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五要安全。金保工程系统设计和建设要把抗干扰性、抗攻击性和抗风险性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要处理好信息的公开性和安全保密性的关系,做到系统环境安全、网络运行安全、数据储存安全。
(二)近阶段金保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发改委报经国务院批准的金保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方案,结合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要求,近阶段金保工程建设有三大任务:一是完成立项工作,二是建成中央、省、市三级数据中心,三是实现全国联网。
关于立项工作。这是金保工程建设的前提,国务院已批准了金保工程建设的全国规划,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了中央本级的投资和西部补助资金概算。各省还需要批复可行性研究方案,核定概算,这项工作还没有完成。
关于三级数据中心建设。建设中央、省、市三级数据中心是实现全国联网的基础,也是金保工程建设的核心环节。2004年年底前省级数据中心要全部建成,市级数据中心建设也要加快,务必在项目一期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建成。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数据中心建设要严格按照部里的要求制定建设方案,地市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只能建立一个数据中心,将劳动保障各类业务资源数据库统一纳入数据中心管理,保证信息一致,实现信息共享。
关于全国联网。首先要在2004年底前实现中央数据中心与省级数据中心的联网,这项工作要全面到位,一个不落。其次,要尽快实现省级数据中心与地市数据中心的联网。到2005年底,东中部地区要全部实现省级数据中心与所有市级数据中心的联网,有条件的城市要联到街道、社区;西部地区省级数据中心至少要与80%的地市级数据中心实现联网。
(三)金保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
完成上述三项任务,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第一,抓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制是当前国际、国内各大工程建设普遍采用的通行做法,各地金保工程建设都要实行项目管理制,由熟悉劳动保障业务和熟悉信息系统建设的人员组成项目管理机构,建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加强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的管理和控制,确保金保工程项目各个阶段建设按步骤、有计划、高效率、高质量地进行,确保能够在计划时间和成本预算内按设计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第二,抓信息应用。一是扩大联网数据应用,要逐步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层次,要尽快将应用范围扩大到就业、失业、医疗、基金监管、异地业务协同管理等方面;二是要把面向社会为公众服务放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便利的服务;三是加快研究决策支持系统功能的开发,充分开发利用好已有数据库。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要相互学习,有机结合,业务部门要了解信息技术,技术部门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不能相互脱节,搞成两张皮。
第三,抓资源整合。资源整合是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一定要下大力气、下狠工夫抓好资源的整合。一是整合系统。要下决心逐步将分散建设的各个系统整合成统一的信息系统。二是整合信息资源。目前劳动保障各个业务系统数据库中,存在不少重复、相互矛盾、过时、错误的垃圾数据,各地要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合,最终实现同人同城同库。三是整合资金。分散建设带来的资金分散管理和使用,不利于形成金保工程建设的合力,也不利于资金的监管,各地一定要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在金保工程统一建设上,所有资金都要集中在行政财务部门,并要结合部门预算和投资计划,抓好资金管理。四是整合技术、人才。我们的技术、人才还不能满足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需要,各地要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的同时,把现有的技术人才都集聚起来,集中力量建设好金保工程。
第四,抓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信息的生命,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是金保工程建设的长期任务。我们提出一个目标是:到明年底,入库数据的准确率要达到99%以上。提高数据质量要花大力气,下细功夫,必须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各地要建立数据抽查制度,定期通报数据差错率。要进一步规范数据的来源渠道,明确数据定义标准,从基层抓起,层层落实领导责任。
第五,抓示范城市建设。为了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部里决定,在全国确定一批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城市,以此为依托,以点带面,全面推动金保工程建设,同时对金保工程规划进行超前性开发研究,为统一规范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流程和标准提供基础支持。各地要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将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抓出实效,充分发挥示范城市在推进全地区金保工程建设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确保建设好金保工程
第一,要把金保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信息化工程是劳动保障各项业务、技术手段以及科学管理方法的有机集成,必须是一把手工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一把手一定要将之放在总揽全局的战略高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要把金保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努力形成分级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责任明确的工作格局。
第二,要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关于各地信息化建设的资金,国家政策很明确,就是“分级建设、分级投资”。对于中央和地方在金保工程建设上所投入的资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切实管好、用好,特别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项目管理责任制,并建立投资效益评审考核机制,努力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好的效益。管好钱这个问题我在部内多次讲过,要把握好四条原则,一是隐蔽的权力要公开化,分配计划拿到桌面上;二是集中的权力要分散化,不要一个人说了算;三是管计划和管钱要分开,相互监督制约;四是所有资金一次分光,不留小钱。大家务必保持警觉,坚持廉政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金保工程建设成为“阳光工程”。
第三,制定和完善标准规范,严格安全保障措施。标准规范是金保工程全面实施建设的重要前提。要围绕一期工程建设的应用系统,加快各个业务系统规范化的业务流程、技术和信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使金保工程建设都能够严格遵循统一的规范标准。同时,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务求高标准,要坚持一手抓应用系统建设,一手抓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建立健全金保工程建设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四,强化人才意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我们的信息技术专业人才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西部地区和城市一级劳动保障部门尤其缺乏。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强化人才意识,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快培养、引进尤其是要稳定现有的金保工程建设所需的信息技术专业人才。要努力营造能够吸引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良好环境,使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使他们能够在劳动保障部门建功立业,发挥聪明才智。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各地要通过金保工程建设,同步开展人才工程建设,加大对劳动保障系统现有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技术的培训力度,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长期发展,培养一支高水平、有责任感、有光荣感的队伍。
作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郑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