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实施办法的通知 并政办发〔2023〕34号 分享11 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