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机关各处室,省能源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委属事业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擦亮“智慧发改·亲清服务”品牌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改革若干措施》已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功能区管委会(名单附后)由所在地市发展改革委代为通知。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擦亮“智慧发改·亲清服务”品牌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pdf:预览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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