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泰安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抢抓新机遇,培育新动能,加快推动全市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做强一批重点数字企业、项目、集群、园区,实施数字赋能行动,筑牢数字经济关键支撑,全面塑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为主线,以场景应用为抓手,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突破,加快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积极促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监管和治理体系,打造特色数字产业集群,把数字经济打造成为引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规划引领,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与创新环境。
2.典型引路,重点突破。统筹点和面两个层次,聚焦数字经济发展技术、应用、生态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发展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创新业态等,以点带面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3.应用牵引,壮大产业。统筹供给和需求两个维度,以应用场景与重大项目建设为牵引,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力培育和引进数字经济企业,持续壮大产业集群、培育产业生态,激发发展内生动力。
4.安全稳妥,有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防范和化解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完善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
二、发展目标
加快形成“龙头引领、两翼驱动、两足支撑”的发展布局,即发挥泰城中心城区人才、产业、交通优势,积极对接省会资源,支持泰安高新区、泰山区、岱岳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打造数字经济“龙头牵引极”;发挥新泰市、肥城市产业雄厚优势,在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布局上向其倾斜,打造数字经济“两翼连绵带”;鼓励宁阳县、东平县加快智慧物流、数字政务、数字社会发展,打造数字经济“两足支撑点”。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9%左右,数字经济规模质效、产业体系建设、企业梯次培育以及产业集聚化发展均实现新突破。数字经济赋能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为打造省内数字经济发展特色活力区奠定基础。
1.产业规模实现新跨越。到2025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制造业营业收入超15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超120亿元;培植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的企业2家,上市企业累计3家。
2.产业质效实现新提升。到2025年,硬件制造、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能级持续提升,平台建设形成一定竞争力和拉动效应。省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16家,“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率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达到75%,两化融合集成提升和创新突破阶段的企业占比达到53%以上。
3.产业聚集实现新成效。推动数字经济重点产业集聚,以园区培育认定为抓手,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重点产业园区、产业集群成为拉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新创建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园区、数字经济园区等示范园区5个以上。
4.数字经济构建新布局。全面提升数字政府治理效能和数字社会服务质量,打造良好的数字生态体系。争创全省数字产业化特色区、产业数字化示范区、数据要素聚集区、数据治理和新型基础设施样板区。
三、主要任务
(一)数字产业培强行动。
1.实施数字技术攻关工程。强化数字技术突破,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壮大企业创新主体。发挥驻泰高校人才优势,积极引进市外智力资源,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紧盯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趋势,支持创新主体在电子制造业、区块链、元宇宙、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5G、大数据等领域加大研发力度。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在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园区等行业领域推广应用,构建软件产业和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加快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依托数字孪生、人机交互等领域的研究基础以及将虚拟现实技术与文旅、工业等产业融合的软硬件基础,支持元宇宙技术创新,推动元宇宙产业落地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实施电子制造强基工程。本土培育与精准招引双轨并进,做强做大光电、电力控制、智能仪表、矿山智能设备等电子制造业,大力发展空天信息、智能终端、集成电路等产业。支持电子制造业重点项目加快发展,推进打造光电产业集聚区。支持企业围绕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领域延伸电子制造产业链,丰富产品种类,培育打造特色应用电子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3.实施特色软件“三名工程”。夯实以行业应用软件、基础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软件为核心的产业基础,实施特色软件名园、名企、名品“三名工程”,增强软件的赋能、赋值、赋智效应。在行业应用软件领域,集中突破一批智慧政府、公共服务、行业发展、财税金融等重点应用领域高端软件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在国产办公软件领域,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力度,建立基于国产软硬件的研发平台和验证测试环境,打造国内信创软件知名企业;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领域,发挥数字中后台服务管理行业的基础优势,构建平台型、服务型发展模式,推动信息技术服务向行业应用广泛渗透,催生产业新增长点;在卫星信息应用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卫星数据的融合应用,鼓励卫星数据产品开发,推动卫星信息应用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4.实施市场主体培强工程。狠抓实体支撑,坚持集群化、园区化、项目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支持一批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开展上市培育行动,助力拟IPO(首次公开募股)企业尽快上市。对已经签约上市辅导的企业,积极牵线搭桥,增进与交易所、中介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制定招商引资企业“链主”名单、任务清单,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支持国内外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不断培养和壮大数字经济市场主体。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抢抓机遇、谋划项目,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产业数转加速行动。
5.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工程。
(1)大力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培基、固本、强链、育群”四大工程,重点实施制造业数字化提标行动,打造“数字领航”企业,培育重点行业“产业大脑”和“数字经济总部”。开展“十百千”数字赋能和“共性应用场景复制推广”行动,推动13家企业对标“灯塔工厂”加快升级改造,130家企业对标“晨星工厂”规模裂变、效益倍增,1000余家规上企业智改数转全覆盖。开展以“千项技改扩规、千企转型升级”为主导的工业技改提级行动,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认定一批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积极争创省级智能制造标杆和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智能工厂梯次培育体系。积极推动5G、人工智能、区块链、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能源数字化绿色转型,推进“双碳”数字化驱动,加强企业新能源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一企一策”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改造企业车间各类设备与系统,实现企业生产主要环节数据采集,推动设备间、系统间互联和数据共享,形成一定的数据分析和智能决策能力,择优遴选一批集成创新成效显著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示范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链一策”加快全行业“看样学样”。支持输变电装备及电线电缆、矿山装备及工程机械、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具有引领能力的企业,搭建网络化协同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形成“链式”转型新生态。按照“成熟一个样本、推广一个细分行业”的思路,在细分行业进行共性应用场景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县一策”建设数字化转型县域样板。充分调动县(市、区)、功能区与企业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借鉴市内外先进经验,鼓励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引导细分行业企业在理念、组织、制度、业务等方面,做好数字化转型工作,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转型路径,争创省级数字化转型县域样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大力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推进智慧旅游发展。推进重点景区智能监控设施建设,建立游客动态监测网络,完善旅游智慧监管,推进智慧旅游虚拟体验服务,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增强游客沉浸式体验。引导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普及景区电子地图、扫码识景、预约预订等智慧化服务。推动酒店宾馆、民宿客栈、餐饮小店等智慧化建设,探索非接触服务新模式。借助国内大流量视频平台,宣传和推广旅游资源。(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数字商贸发展。推动商业综合体、大中型商场(超市)、商贸企业和商户等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培育壮大电商企业,打造面向商业流通领域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私域流量运营、营销活动运营、直播新媒体运营、渠道运营、数据资产运营等平台运营服务。加快重点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完善提升电商载体配套和综合服务体系,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地方特色产业电商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智慧物流和智慧交通发展。建设物流枢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信息跨平台、跨运输方式、跨部门、跨区域开放共享,提高物流管理服务水平和供需匹配效率,降低物流综合成本。积极推广应用智慧物流数字技术和数字产品,加快传统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支持重点物流园区智慧化改造。推动智慧交通发展,大力推行智慧停车。加快建设智慧公路、智慧港口,加快内河水运数字化改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
培育共享经济。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打造共享经济平台,催生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网络团购等新型消费模式。支持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企业开发面向商贸流通、教育等领域的新型应用软件和平台,完善住宿、餐饮、交通、教育、物流、医疗、养老等行业的共享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3)大力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赋能乡村产业振兴,打造数字农业体系。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扶持创建一批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示范应用基地,建立完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加快建设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推进数字育种,建设运营好农产品交易平台。探索智慧农业试点应用,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构建全产业链数据资源采集、分析、监测、预警体系,开展自动化、无人化、信息化农业智能装备应用,实施智能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存储物流等精准化作业。发展农村电商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建设县(市、区)、功能区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大力培育农村电商企业,加快普及短视频电商、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新兴业态,打造农产品网络品牌,持续推进“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一县一业”,推动特色农产品上网销售,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三)数据要素汇聚行动。
6.实施数据市场培育工程。
(1)推进数据要素汇聚管理。加强公共数据汇聚,完善人口、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五大基础信息库建设,丰富市场监管、生态、交通、文化旅游等主题数据库。推进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市县两级节点建设,按需推动数据资源向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汇聚。采用网络搜取、文本挖掘、自愿提供、有偿购买、传感采集等方式,拓展政府数据采集渠道。支持企业贯彻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国家标准,开展数据分类分级治理,充实数据资源“储备库”,提升数据源头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探索构建数据交易服务生态、数据交易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开展数据要素交易市场监管,打击数据垄断、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搭建数据隐私计算平台,加强数据交易流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中心和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3)推动数据有序流通交易。建立健全数据交易流通、跨境传输、数据安全等基础性规则,强化授权场景、授权范围和运营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推进数据资产入表。推动数据运营机构建设,强化统筹管理力度,创新数据开发运营模式。明确数据交换、交易界线,明确数据主体、数据控制方、数据使用方的权利义务,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保护数据主体权益,形成有效、便捷、公平、公正的数据汇集、整理、加工、存储、定制等商品化运作机制,激发数据流转活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
(四)数字治理跃升行动。
7.实施“城市大脑”融通工程。
(1)建设“城市大脑”。结合市“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以“一屏观全市、一网管全市”为目标,重点建设物联感知中台、视频AI中台等能力中枢,推进算法、算力、数据、人工智能等支撑能力建设,为各分平台、子平台和业务部门赋能,建设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市级“城市大脑”。推广“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提升线上办公效率。(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2)建设“无证明城市”。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和服务领域,深化数据共享。推进电子证照证明、“鲁通码”“企业码”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广泛应用,企业和群众“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成为常态,数字赋能惠民利企水平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
(3)提升数字惠民服务。以“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为目标,持续拓展线上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发展智慧教育,搭建线上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线上报名、入学等服务。发展数字医疗,加强全民健康平台建设,大力推动挂号在线预约、线上结算、门诊报告推送等体系建设,推动诊疗信息跨地区互通互认。发展数字体育,搭建智慧体育平台,支持场馆预约、校园健身等服务。发展数字文化,有序推进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馆藏资源数字化,逐步实现数字文献资源共享。发展智慧养老,搭建智慧养老产业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人员管理、老人管理等全面信息化。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广应用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关注数字弱势群体,加强数字技术包容性、普惠性应用,破解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数字鸿沟”,实现数字化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实施融媒体数字提升计划,丰富数字内容供给。(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大数据中心)
8.实施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1)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管理机制。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探索分级分类开放模式,健全公共数据定向开放、授权开放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共享申请与审批机制,针对公共数据需求申请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完成依法共享。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交易、普惠金融等高价值数据集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开发多样化公共数据开放路径,面向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科研导向的便捷公共数据访问机制。丰富公共数据开放格式,提供原始数据集、API接口、APP等多种开放方式,创新数据加工、处理和AI工具箱等多种开放模式。(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2)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建立健全公共数据首席代表制度,组织开展企业首席数据代表试点评估工作,鼓励试点单位在首席数据代表的组织体系、职能体系及考核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数字设施强基行动。
9.实施数字基础设施扩量工程。
(1)加速建设5G基础设施。夯实网络“主干”,面向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园区加速布局千兆光网,加快5G深度覆盖,到2025年开通5G基站1.5万个,建成国家千兆城市。推动5G、IPv6、边缘计算等新型网络技术在重点行业的规模应用,打造5家省级以上“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建成2家5G全连接工厂。建设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创建10个省级行业中心和边缘级中心。积极发展“工业云”服务,打造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云计算平台。(责任单位: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委网信办)
(2)加速发展工业互联网。打通数据信息“大动脉”,织密终端“末梢”,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特色型、专业型和跨行业跨领域平台。瞄准输变电设备、矿山及工程机械装备、新型建筑材料、高端化工、现代食品、纺织服装、医药及医疗器械等重点产业链,打造深耕行业、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企业建设面向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速提升算力。建强计算“中枢”,促进边缘计算协同发展,提升数据中心存储、计算和分析能力,为产业数字化提供算力支撑。加快对现有数据中心的升级改造,推动数据中心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市级云计算中心、移动5G大数据中心等数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六)数字生态构建行动。
10.实施数字生态构建工程。
(1)打造数字经济载体平台。以园区为载体,集聚关键要素支撑,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教育链、数字链协同融合,着力构建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生态。加快布局数字经济园区建设,鼓励和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向产业园区聚集,建设特色数字经济集聚区。新泰市数字泰安科创新区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制造、数字激光、光电、印刷电路板等产业,宁阳县数字经济集聚区大力发展直播电商、平台经济等产业,泰山区泰山数谷在高端软件开发、大数据应用领域深度扩展,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数字科技产业园在智能车联网、电子商务交易技术、网络安全平台搭建等特色领域进行突破,积极争创省级数字经济特色园区,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
(2)强化人才支撑。加大党政干部数字经济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数字经济的优秀干部。鼓励驻泰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数字技术相关学科专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办学,推进数字技能基础课程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构建面向数字经济发展的多层次、高质量人才队伍。支持市制造业联盟、数字经济工匠学院、高校、商会(协会)等多方主体,组织面向企业的数字化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和激励机制,推进“千名数字专员”进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顾问+雇员”式服务。强化信息科技基础教育,鼓励学术领域、行业领域优秀数字人才开展专题讲座,培育创新型数字人才。探索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立人才飞地,招揽专业人才,跨区域服务本地企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3)强化金融助力。发挥财政资金和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金融体系数字化建设,创新数字金融服务模式,优化金融服务产品,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数字金融惠企,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痛点,拓展数字金融智能化应用,提供特色化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数字化服务商合作,合规利用生产运营数据,提供信用评估、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为企业获得融资增信,激发中小企业数据资产活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泰安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建立市数字经济推进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决策领导,建立完善高效协调、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数字经济工作牵头部门依据本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任务清单,开展季度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功能区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制度,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项目评估等智力支持。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二)实施试点示范。组织开展市级试点示范,培育数字经济示范区、示范园、示范平台,构建引领型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鼓励各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的改革举措,强化政策引导、创新支撑和要素保障,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适时总结推广,加强示范引领,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三)完善政策标准。加快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制度,在市场主体培育、创新技术突破、基础设施提升、产业生态构建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结合本地特色,制定靶向政策,扶持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快速成长。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产业数字化的运行监测分析。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和推广,面向数字技术更迭和产业变革要求,建立动态调整和快速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四)强化安全保障。完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推动数据全链条相关责任主体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提高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金融、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信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依法落实企业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第三方测评机构参与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