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相关处室,行政审批局:
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提升经营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省局制定了《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8日
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
“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提升经营主体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省局决定在全系统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将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事项合并成“一件事”,实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证照联办”。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登记审批流程再造和业务融合,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线上线下融合新机制,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有效缓解企业和群众办事跑路多、长时间办理、材料重复提交等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经营主体准入准营成本,提升准入准营效率,全面打造优质高效的经营主体准入准营全周期服务。
(二)工作原则
1.依法推进。遵循法律法规和“放管服”改革政策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保证改革工作依法依规实施。
2.便民高效。着眼减轻经营主体负担,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审批效率,使经营主体享受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3.自主选择。尊重经营主体意愿,自主选择准入准营“一件事”(证照联办)模式。对不选择的,按原程序办理。
4.协同联动。统筹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动流程再造和业务融合,构建流程持续优化、线上线下融合的业务协同联动体系,打造准入与准营一体化工作模式。
二、实施内容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将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的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符合办理要求的准入准营事项纳入“一件事”,实行“证照联办”。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可同时提出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事项申请,即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可同步提交相关许可证件的办理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按照“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同步流转、后台审批,一口出件”的模式办理相关证照,满足经营主体个性化办理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一次申报。各级登记机关将市场监管领域“一件事”(证照联办)业务纳入综合服务窗口“一窗受理”,申请人根据自身意愿,在各级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提出申请。综合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的方式和要求、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事项,同步受理、资料共享。延伸全程网上办平台链条,申请人通过全程网上办平台自主申报“一件事”“证照联办”事项,一次性填写联办事项的相关信息,上传申请资料。
(二)后台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完成“一件事”证照联办相关信息的采集后,通过信息共享将行政审批申请信息推送至行政审批相应业务平台,工作人员在线审批,实现流程精简、环节压减。对符合条件、无需审批人员审核的事项,系统实现自动审批。
线下办理的,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将申请资料转送至各审批业务处(科)室审批。
(三)合并核查。对一个经营主体申请多个涉企审批事项且需多次现场核查、现场考核、鉴定评审的,符合一定条件的,鼓励各级审批机关集中一次核查,减轻申请人负担。
(四)一口出件。审批完成后,审批人员将审批结果推送至综合服务窗口,由综合服务窗口核发许可证照,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协同。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证照联办)改革,是回应市场关切、便利经营主体准入准营的重要举措。各级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要结合职责,对照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证照联办)改革清单(见附件),主动认领明确本级事项,认真安排部署,责任到人,积极推进实施,确保此项改革顺利实施。
(二)简化申请材料。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市场主体登记材料规范和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精简审批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一律取消。对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的共性材料予以整合,剔除重复要素,实行“一次申报”“一次采集”“共享使用”,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积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在网上申请端取消申请人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改为由申请人授权提交电子营业执照作为材料要件。
(三)提升服务效能。各级登记机关(审批机关)要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大厅设立“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根据企业和群众个性化的办理需求,匹配联办场景,提供专业化政策咨询、定制化业务辅导、全程帮办代办、便捷化办事体验的一窗受理服务。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四)加强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登记审批各业务平台功能融合,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实现业务流程再造,压减审批环节,逐步做到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审批、信息同步公开,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对业务系统尚不能实现的,在积极推动本领域登记审批系统开发与对接工作的同时,采取线下办理的方式实现。
(五)加强培训宣传。各级登记机关(审批机关)要加强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对市场监管领域“一件事”(证照联办)改革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办事体验。同时,做好工作评估,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不断推进将更多事项纳入“一件事”联办范围,最大限度实现经营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及后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企业和群众能够更好地享受高效审批服务。
各地在推进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局登记指导处联系。
请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此《通知》转当地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薛斌杰,电话029-86138398。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证照联办)改革清单
附件
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证照联办)改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