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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生态环境监测专门行政法规公布,有何亮点?
近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公布,这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专门行政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有何亮点?如何落实条例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11月18日举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创新举措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
为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作为,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全力提升服务效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北京顺义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核心抓手,通过流程再造、主动帮扶、分类执法、多元科普四项关键举措,完成从“监管者”到“服务者”的深度转变,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的同时,为区域企业发展注入绿色动能,推动营商环境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
宣城市创新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与生态保护双赢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为进一步聚焦企业减负增信、赋能增效,今年以来,宣城市创新举措,定制专属“服务包”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与生态保护双赢。
河北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
10月27日,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提升执法监管质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636件,累计减免罚款金额850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升级营商环境
近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收到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一面印有“廉洁高效服务好,为企解忧暖人心”的锦旗,企业送来的锦旗,是对“廉洁高效、为企解忧”服务宗旨的最佳印证。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核心工作之一,通过制度创新、精准服务、技术帮扶等多措并举,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服务”的新模式,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绿色动能。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三严”规范执法 护航营商环境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始终以“严执法、优服务、促发展”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与助企惠企并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以生态环境执法之力护航企业营商环境优化。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落实情况汇报等
国务院总理李强10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落实情况汇报,部署拓展绿色贸易的有关举措,研究进一步做好粮食和农业生产工作,审议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和《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修订草案)》。
打好“组合拳”,东丽区水务局持续优化水务营商环境
东丽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立足水务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持续优化水务营商环境,支撑经济发展。
陈刚:以更大力度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9月4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对我区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广泛凝聚各方共识,更好推动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落地见效。自治区主席韦韬出席会议并讲话。
“线上备案”助力营商环境 徐汇区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新模式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徐汇区生态环境局近期面向全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线上备案,实现区内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落地10年来首次重大改革。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三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优化创新监管方式,加大为企服务力度,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探索推行柔性执法新机制 以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新区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危险废物监管领域柔性执法新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在坚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更具包容性的发展环境,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最高检发布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8月27日,全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推进会在浙江湖州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展现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的成效。
山东枣庄: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之犁 深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初秋时节,枣庄市某企业园区内,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手持便携式检测设备,轻点平板电脑,企业排污数据实时呈现在指挥平台大屏上。现场几乎“无感”,监管却精准高效。这一幕,正是枣庄市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跃升的生动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