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克林顿、小布什和奥巴马担任美国总统时期曾大力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这一进程有三个亮点:注重法制化建设、构建数字政府治理的完备管理体制及良好运营模式。我国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借鉴美国经验面临的困难主要存在于环境、政府和公务员三个方面。在借鉴美国数字政府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推进数字政府治理法制化建设、构建数字政府治理的完备管理体制及良好运营模式,有助于推进我国的数字政府治理进程。

  20世纪90年代,美国逐步展开数字政府治理进程,于21世纪初出现数字时代治理“第一波”浪潮,即“数字治理1.0时代”,并在2010年之后逐渐出现数字时代治理“第二波”浪潮,即“数字治理2.0时代”。

  与美国相比,我国的数字治理进程起步稍晚,这一进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萌芽阶段,从2006年1月至2012年10月。中国政府网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开通,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数字治理1.0时代”。(2)生成阶段,从2012年11月至2017年11月。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胜利召开,这次会议强调我国要加强网络建设。之后数年间,我国将数字治理的一些地方①经验逐渐推广到全国。大数据、云计算和社会网络在数字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我国的数字治理进程显着加快,并进入“数字治理2.0时代”。(3)发展阶段,从2017年12月至今。2017年12月9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这标志着我国的数字治理进程进入发展阶段。

  在此过程中,我国的数字政府治理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诸多学者对美国数字政府治理经验进行了介绍,但极少有学者对我国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借鉴美国经验所面临的困难及破解途径展开分析。为了提升我国数字政府治理水平,强化服务型政府能力,我国有必要借鉴美国的有益经验。本文拟对美国数字政府治理历程及经验予以介绍,并分析这些经验在我国的可行性,希望对我国数字政府治理工作有所裨益。

  一、美国数字政府治理历程

  美国数字政府治理起步最早,且一直在该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1992年,苏联已经解体,美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为了巩固这一地位,牢固掌控世界领导权,美国政界、商界和学界等均在考虑采取各种措施继续增强综合国力,通过实现电子化提升政府效率是备受瞩目的举措之一。由此开始,美国正式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

  (一)克林顿总统时期的举措

  克林顿在1993年1月就任美国第42任总统时宣布:电子化和“少纸”是他领导的联邦政府致力实现的目标。1993年,克林顿政府将构建“电子政府”作为其施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成立国家绩效评估委员会负责实施。基于大量调查研究,国家绩效评估委员会向克林顿总统及联邦政府递交了两份报告:《创建经济高效的政府》及《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政府》。这两份报告认为,美国在政府管理及服务供给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先进信息网络技术的运用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这两份报告倡导构建“电子政府”,揭开了美国数字政府治理的序幕。1994年12月,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发布了《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前景》,这是美国数字政府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重要标志。其后,美国联邦政府于1995年出台了《政府纸张消除法》。依照这一法律的规定,政府各部门提交公文时必须采用电子形式。这一举措进一步加快了美国的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美国政府在1996年启动的“重塑政府”计划及“走近美国”计划中提出了构建电子政府的具体目标。2000年9月,美国政府建成旨在加快政府反馈公民诉求速度的第一政府网,美国的数字政府治理进程进一步推进了。

  (二)小布什总统时期的举措

  2001年初,小布什就任美国总统。尽管与克林顿不属于同一党派,但小布什也继续致力于推进美国数字政府治理进程。他决定将电子政府从“以信息技术为中心”变为“以公民为中心”,以促进政府与公民的互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改善政府对公民的服务和反馈能力。2001年7月,小布什总统在总统管理日程中提出扩展电子政府这一内容;紧随其后的是,美国总统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构建致力于研究电子政府战略规划的电子政府工作小组与电子政府和信息技术办公室。同年10月,在总统管理委员会的主导下,跨部门项目组得以构建,这让美国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获得更强保障。为了消除“9·11”事件的负面影响,美国政府将信息产业作为刺激经济复苏的着力点之一,而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则是其重要手段。

  2002年2月,美国公布了新的数字政府治理战略。2004年初,致力于分析联邦政府业务结构的特别工作组成立,美国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出现的职能交叉、效能不够高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美国数字政府治理至2006年已经取得诸多成果:全民性、集成性的电子福利支付系统得以构建;全国性、整合性的网络接入和信息内容服务系统稳定运行;全国性的执法和公共安全咨询网络已经构建。2007年1月,美国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改组。美国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保障数字政府治理的推进有法可依。

  (三)奥巴马总统时期的举措

  2009年初,奥巴马就任美国总统。他也致力于通过推进美国数字政府治理进程以增强综合国力,并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美国数字政府治理的目标自2009年开始由“电子政府”转向“开放政府”。2010年2月26日,美国联邦首席信息官会议发布了联邦数据中心整合提案,至该年底,一共公布了25条提议。白宫根据这些提议于12月9日发布了《联邦信息技术管理改革实施计划》。2012年5月,美国联邦政府发布《信息技术共享服务战略》,其最重要目标是延续开放政府计划。这一战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实施计划和主要内容;执行组织框架和保障措施。其中可共享的IT服务包括三类:商业化服务,以外包方式实现;任务型服务,为政府的核心业务提供支持;支持性服务,涵盖所有的后台管理业务。

  美国在执行这一战略过程中以“共享第一”为根本理念,其切入点为“整合商业化IT服务”。这一战略的内容主要有:(1)依据该战略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影响因素,为各责任部门制定了执行计划;(2)分析了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提出首先确定两个共享服务领域,供各部门实施共享服务迁移;(3)对跨部门共享服务的整合执行。该战略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业务领域,近期提交执行进度以及计划创建在线IT服务目录,供全政府范围发现、共享与共用。

  二、美国数字政府治理的三大亮点

  (一)注重法制化建设

  美国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以保障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的顺利推进。1986年,美国政府就已经颁布《计算机反欺诈与滥用法》,这一举措可以视为美国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的先声。1987年,美国又颁布《计算机安全法》,这一法律旨在强化联邦政府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1995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了《纸张作业消减法》。1996年,美国在启动了“重塑政府”计划后,制定了4部法律以保障电子政府网络建设的顺利推进,这4部法律分别是:《联邦征购改革法案》《电信法案》《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案》和《电子信息自由法修正案》。其后,美国于1998年又制定了四部法律:《数字着作权法》《因特网税务自由法案》《电子签名法案》和《政府纸质文书消除法》。

  其中,《政府纸质文书消除法》涉及美国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及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的规划等问题,所以尽管这一法律并不属于电子政府信息安全这一领域的专门立法,但它的颁布对加强美国数字政府治理信息安全保障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增强了美国在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信息安全保障方面的能力。进入21世纪后,美国又在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2000年,美国颁布了《政府信息安全改革法》。该法的一大亮点是,依照这一法律的规定,各政府部门必须评估自身电子信息系统存在的风险,并将评估结果向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报告。2002年,美国颁布了《电子政府法实施指南》和《电子政府法》,这标志着美国的数字政府治理水平达到了一个新高度。2003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了《反垃圾邮件法》和《自愿适用联邦政府对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处理的标准规范促进法》。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于2003年4月公布了《美国电子政府战略》,此战略将网络空间安全度作为衡量电子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迫使联邦政府各部门及各地方政府提高对网络空间安全的关注度。除此之外,美国政府于2005年2月制定《对联邦信息设备的推荐安全控制》。通过制定这一系列法律,美国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数字政府治理法律体系,保障了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的顺利推进。

  (二)构建数字政府治理的完备管理体制

  西方发达国家在数字政府治理进程中均建立了权威的管理体制。各政府部门及地方政府在这种权威管理体制中有序运行,有效执行中央政府制定的关于推进数字政府治理的计划,在量变的基础上实现了质变。完备的管理体制是西方发达国家有效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的必备条件,美国在此方面的管理体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代表。美国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的最高领导是总统,由此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对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的重视。在总统的领导下,美国构建了完备的推进数字政府治理的管理体制,其主要的组成机构和人员为:

  (1)美国总统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的宏观协调,包括相关计划或规划的研究和实施等。备受关注的政府信息技术小组是美国总统管理委员会中的一个专设机构,其主要的职责是对联邦政府各部门及地方政府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进行指导,其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建议,在对政府业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改善政府的服务,对数字政府治理领域的投资进行管理,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的技术来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等。

  (2)总统行政办公室。美国总统行政办公室也称为总统行政班子或美国总统办事机构。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的推进主要由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负责,该办公室主任从总统处获得授权,指导其下属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并及时向总统报告进展情况。该办公室有一个直接对主任负责的、负责数字政府治理日常事务的副主任。

  (3)任职于各级行政机构的首席财务官、首席信息官、采购总监和人力资源委员会。首席财务官主要负责与数字政府治理相关的财务管理,如资金的汇集、运用及监管;首席信息官主要负责其所属机构的数字政府治理;采购总监主要负责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采购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人力资源委员会主要负责数字政府治理人才的培养、引入、使用和管理等。

  (三)构建数字政府治理的良好运营模式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开始推进新公共管理运动。这一运动开始的标志是1979年撒切尔夫人在英国上台和1980年里根总统在美国上台。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特点是:在政府部门的运行过程中采用企业管理技术;服务及顾客导向的强化;将市场机制及竞争功能引入政府部门之中;在政府内部实施绩效管理和产出控制等。20世纪90年代,这一运动逐渐扩张到世界各地,也影响了众多欠发达国家的改革进程。之后,欧美国家继续推进这一运动,如克林顿总统执政时期开展的“重塑政府运动”。

  进入21世纪之后,这一运动尽管不再像20世纪80年代那样引人注目,但依然在推进。以美国数字政府治理进程中所采用的方式为例:美国数字政府治理进程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时值克林顿总统开展“重塑政府运动”。这一运动的开展势必对数字政府治理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其中备受关注的是民营化过程中常采用的举措——“外包”被引入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为了获得专业化的服务,美国政府将信息技术任务外包,将信息技术的供给交由专业的信息技术公司负责,这些公司借助优秀的人力资源和雄厚的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部门提供优质的信息技术服务,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在此基础上主要负责信息收集和分析等工作。这一举措使政府部门能够花费较少的资金获得优质的信息技术服务,削减了行政成本,且避免了行政机构的膨胀,有效地保证了政府部门的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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