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按照近日的《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分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将全面精简优化,其中包括全面取消《贵州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等。2019年开始,老年人凭身份证就可享受有关政策优待。

  此次印发的《意见》全面对标国家决策部署和先进发达省份目标。贵州省民政厅针对推进民政行政审批事项全面精简优化、推进“网上办理事项清单”、推进“便民化服务事项清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强化提高乡村政务服务、强化提高养老领域服务等,制定了近40项工作任务,并且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确保全省民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到2018年底,贵州省级实施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可网上办理,纳入“网上办理事项清单”进行管理;民政城乡低保、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融入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数据共享。2018年底前,贵州将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民政权责清单体系,及时调整公布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权责清单,制定乡、村两级涉及民政工作权力清单和“小微权力”目录。同时,年底前,将取消《贵州省经营性公墓设置批准证书》,实现经营性公墓审批权限完全下放。

  到2019年底,贵州将实现民政部门所有非涉密系统数据信息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共享,彻底解决“数据孤岛”问题;全省民政部门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原则上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面取消《贵州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老年人凭身份证享受有关政策优待。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民政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并纳入“当场办理事项清单”进行管理。社会组织(含慈善组织)相关备案核准等13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当场办理并纳入清单管理。

  到2020年底前,民政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零跑腿”全程网办事项占比70%。

  除此之外,该《意见》还强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将民政权责清单中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确需强化风险管控的权力事项,纳入“从严监管事项清单”管理,监管情况应及时在网络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重点将社会组织、殡葬、养老、社会救助等纳入从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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