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您能帮证明一下‘我家是我家’吗?”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派出所的一位民警为这个问题头痛不已,这位民警曾被市民要求开具一个内容为“梅山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的证明。原来,该市民房产证上的地址和户口簿上的登记地址,一个是“2单元”,一个是“二单元”,卖房时,相关部门因这一字之差,要求其到派出所开证明,市民只好向民警求助。(10月27日 人民网)
“2单元”非“二单元”?南京这位市民卖房时,被相关部门要求证明“2是二”,确实有点荒唐可笑。类似奇葩证明何时休,值得各地政府部门反思。笔者认为,要求开具“2是二”奇葩证明,是典型懒政行为,必须予以纠正,而根治奇葩证明必须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
南京这位市民要卖房,房产证和户口簿上的登记地址,一个是“2单元”,一个是“二单元”。相关部门因这一字大小写之差,要求开具“2是二”奇葩证明,或许是怕承担责任,但工作人员也不去主动调查、核实,二是让市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假如由此出现了问题和纠纷,相关部门可以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样做实质是典型的懒政行为。殊不知,同一栋房子怎么会有两个相同的单元,2就是二,只要主动和公安等部门联系核实一下,就不会要求出具“2是二”奇葩证明,如果不是故意刁难卖房的市民,就是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懒政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
诚然,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办事民众出具一些必备证明材料,无可厚非,民众也应该积极配合。但曾几何时,此类需要证明“我家是我家”“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既让群众跑断腿,又让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苦不堪言。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推进“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在多个领域见到实效。可是,虽然奇葩证明数量确实少了,但也似乎从未销声匿迹,此次要求开具“2是二”证明,就是典型的例证。
要根治类似“2是二”等奇葩证明,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多作为,要尽量从民众的利益来着想,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并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如将公安、民政、教育、房产等部门的常用数据信息,可以通过内部网络平台实现联网共享,在做好信息保密的前提下,使职能部门的特定工作人员能够即时交叉查询,让民众前来办事带一张身份证,工作人员就能查清楚需要的信息和材料,或在网上协调需要核实的情况,没有必要再办事民众去开具奇葩证明。这样,既能节省大量社会资源,又方便了办事民众,可谓双赢之举。
期望政府各职能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作为,通过信息共享及相关制度改革,实实在在为办事民众提供便利,让奇葩证明能早日“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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