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身份证网上办理、开通居住证网上办理,29项户口申报事项实现即来即办……12月7日,从省公安厅获悉,围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聚焦办事方便和服务企业发展,辽宁公安推出30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举措,其中包括新增5项“一次不用跑”政务服务和5项“即办”政务服务。
开通身份证网上办理。3年内在省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并已采集标准人像和指纹信息的辽宁省常住户口公民,因证件损坏需要换领或证件丢失需要补领的,可以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公安便民专区”全程网办,实现“一次不用跑”。
开通居住证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公民首次申领辽宁省居住证的;已持有辽宁省居住证的公民因证件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或签注的,可以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公安便民专区”全程网办,实现“一次不用跑”。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可以在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公安便民专区”全程网办,实现“一次不用跑”。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
此外,新生婴儿出生落户、国外出生婴儿回国落户、收养子女申报户口(不含事实收养)、 死亡注销户口登记、参军入伍人员注销户口登记、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登记、常住人口副项登记信息变更更正、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户口准迁证补办、户口迁移证补办、大中专招生户口迁往外省(区、市)、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往外省(区、市)、城镇地区公民之间“三投靠”落户、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登记、华侨回国定居落户、非华侨身份回国恢复户口登记、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落户、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落户、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落户、大中专学生退学回原籍落户、购房落户、租房落户、集体户落户、市级以上组织部录用或调入本市人员落户、市级以上人事部门聘用人员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投资(纳税)落户、随军家属落户、复退转(含异地)军人落户29项户口申报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