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近年来,浙江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建设“数字浙江”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了数字政府建设的全方位拓展和升级,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浙江探索。
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的各个环节
数字政府建设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不仅涉及政府职能转变,而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有着密切关系,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证。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顶层设计看,数字政府建设、数字化改革等实践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保证性作用。数字政府建设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推进了党政机关整体智治,聚焦抓大事、促改革、定政策、管队伍、创氛围。从组织领导看,全省各级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数字化改革的责任落实机制,省、市、县(市、区)成立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调、执行有力的高效执行链。从实践成效看,通过围绕“七张问题清单”打造重大应用场景,推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从“制度”“治理”“智慧”三个维度全面提升。
以提高干部数字化能力作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作为政府治理行为主体的领导干部必须拥有数字素养与数字能力。浙江把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提升领导干部现代化能力的舞台,加强领导干部对数字化的认知,将数字化能力培养纳入干部培训、考核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体系,通过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重构政府组织文化。着力构建党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培养干部的数据分析研判与决策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治理的新期待,使全体党员干部成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践行者。
把坚持人民至上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浙江数字政府建设始终以坚持人民至上、满足群众期盼为价值取向,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最优先也是最重要的目标。
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浙江数字政府建设以“一件事”为突破口,推动更多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证通办、全域通办”。有效整合跨部门事务的行政流程,推进跨部门信息的共享互认,极大减少群众提交审批材料的数量,提高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审批效率。“浙里办”作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以统一平台汇聚原来分散在不同条线的服务功能,开创了平台化政务服务新模式。浙江政务服务网依托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实现审批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以应用场景切入增强数字政府建设的群众获得感。从解决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出发设计应用场景,更为精准地抓取和分析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更好地实现建设成效由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来评判。通过“小切口大场景”,围绕区域发展、创新能力、营商环境等方面,使复杂改革变成一个个简单具体可执行的任务,同时设定可量化细化具体化的数据指标,让建设成效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以数字化手段提供更为精准的公共服务。浙江以数字化改革促进各领域公共服务的提供从“政府端”供给转变为“需求端”主导,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充分发挥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关键作用,同时更好满足民众个性化需求,让公共服务体系变得更为精准、公平和高效。
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浙江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以机关内部“一件事”改革撬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从试点先行到全面推开,从单个事项到机关内部“一件事”,从“线下办”到“网上办、掌上办”,持续扩大“一件事”改革范围和力度,推动政府职能、服务方式、机关效能的整体性变革,着力打造“机关效能最强省”。
发挥数字化在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等方面职能的重要支撑作用。浙江着力完善数字政府的体系架构,围绕各项职能不断深化推进数字建设。在经济调节方面,增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和行政决策的时效性、系统性及精准性;在市场监管方面,构建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双轮驱动的对市场主体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的新型模式;在社会管理方面,实现联动式协同、可视化指挥、智慧化分析以及闭环式管理;在公共服务方面,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次办成”;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围绕水、大气等基本生态元素建立“天—空—地”组网实时在线监测体系。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浙江运用数字技术和手段建立大数据辅助分析、管理、决策和服务系统,着力重构、变革与升级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推动生产关系适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解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政策障碍,为社会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运用系统观念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浙江把数字政府建设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运用系统观念和系统集成方法加以推进,着力实现从数字赋能到制度重塑、从技术理性向制度理性、从单点突破到多跨协同的跨越。
健全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体系。浙江高度重视数字政府的制度规范建设,2020年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其中包括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政府办公全流程网上办理、掌上办理等数字政府建设的相关内容。2021年印发《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指明要深化数字政府系统建设。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政府治理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打造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综合应用。
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浙江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由一体化智能化数据平台提供分布式处理、应用框架、高可用等通用能力,大大降低了数字化应用的开发周期及开发难度,提升了数据资源配置的效率。加快建设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构建省市县一体化门户界面,加快平台贯通。强化数据治理,建立健全问题数据治理闭环管理机制,深化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实现全省数字资源一本账管理、一站式浏览、一揽子申请、一体化生产、一平台调度、一张网管控。
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浙江的数字政府建设,纵向由省市县乡各层级一体推进,实现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应用场景创新相结合;横向由各部门各领域一体推进,发挥整体的最大效应。构建解决问题的多跨协同模式,实现解决方案的量化闭环,以“场景化”“一件事”为抓手,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流程再造。聚焦应用贯通,打通顶层设计、基层创新的双向贯通路径,打通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全域贯通路径,使不同层级的平台、应用、体制融会贯通、整体优化,同时又发挥各层级各系统各部门的自身特色。
统筹“两件大事”切实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浙江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作为确保数据发展优势、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前提,综合运用法律、制度、督查、监管等多种手段保障数据安全。
加快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制定落实数据安全法律规范和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更是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统筹协调、分类分级、权责统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和合法利用管理。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加强风险识别与防护、数据脱敏等技术应用,逐步完善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认证、数据加密保护机制及相关技术检测手段,推进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
全面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管理责任。浙江高度关注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管理责任,一方面切实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架构中网络安全体系的制度和标准,让公民个人数据在公共数据平台中合理合规地被使用;另一方面在政务服务应用端中细化用户知情同意协议,将公民个人数据的采集与应用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以公众知情权保障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个人信息安全。同时,落实数据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公共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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