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期,《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就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科学擘画数字政府建设蓝图
《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描绘了数字政府建设蓝图,指明了工作方向。
注重战略性,系统谋划事关数字政府建设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确保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提出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明确数字政府建设从愿景蓝图到实施路径的“任务书”与“施工图”,为形成数字化、智能化政府运行新形态提供了有力保障。
注重改革性,着力破解数字政府建设难点堵点问题。针对长期制约数字政府健康发展的问题,强化改革思维,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各方面改革创新,推动破解在体制机制、数据共享、运营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堵点问题。
注重实效性,满足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迫切需要。准确把握数字政府发展新特征、新趋势,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深刻阐释数字政府为什么建、怎样建、建什么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指导和规范各地区各部门数字政府建设。
以数字化治理提升宏观调控科学性
数字技术不仅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助力经济治理和决策的重要支撑。《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提升经济调节能力。在经济监测、预测、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创新和完善调控方式、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经济监测方面,通过全面构建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加强政府与互联网企业等数据载体相关数据资源的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精准发现宏观经济运行中的微观联系,实现对经济运行状态的实时跟踪和精准研判,确保宏观经济平稳运行。
在经济预测方面,运用数字技术搭建经济运行多维分析模型,对数据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解决宏观数据复杂化、繁多化、冗余化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高经济预测的科学性、可靠性、有效性。
在经济政策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平台,对政策实施成效和影响进行分析和量化测算,找准宏观经济政策的支持方向和切入点,推动数据分析与经验判断紧密结合,提升经济政策制定的科学性。
以数字化监管推进监管现代化
数字化监管是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是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强化监管有效性的关键举措。构建高效、完善、智能的数字化监管体系,有助于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加快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推进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政策,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建立规范的监管标准和规则体系,不断增强数字化监管能力。通过智慧监管等手段,增强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实现精准化、规范化监管。
持续推进监管数据创新应用。积极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充分调配各地、各领域、各行业监管数据资源,提升数据汇聚能力。建立持续、动态的监管数据形成机制,推动监管数据与行政执法数据的归集共享与有效协同,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推进重要监管数据全覆盖,逐步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健全风险预警、非现场监管、大数据分析等应用功能,着力满足监管业务需要。
注重提升协同联动监管能力。以数字化监管体系构建、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监管数据汇聚为契机,建立监管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促进从职能部门“单打独斗”向综合监管、智慧监管转变,提升联合执法、跨域执法效率与效能,破解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手段滞后问题。综合运用数字技术等手段感知监管态势,及时主动发现潜在风险和线索,实现“一处发现、多方联动、联合监管”,全面提升数字监管精准化、协同化、智能化水平。
以数字化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新月异,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在此背景下,如何以数字化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一方面,充分发挥数据作用,打造“数智化”营商环境。着力实现营商环境标准互联、信息畅通、便捷高效,推动数据共享运用,以数据支撑业务运行和组织决策。融合政务数据、行业数据和社会数据,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整合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和资源,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规范市场秩序,加快推广“一体化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周期,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实现审批服务“就近办”“马上办”,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服务水平快速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升级政务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取得实质性进展。营造透明、公平、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刻画市场主体信用画像,预测分析风险状况,为企业提供市场指导。通过数字技术促进生产要素跨领域、跨层级、跨区域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推动服务模式转变。一方面,深化数字化转型,推进协同共治。围绕业务场景,消除数据孤岛,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全国统一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政务信息共享应用平台。另一方面,聚焦群众实际需求,实现公共服务精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鼓励各地区在建设管理、服务模式、流程优化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顶层设计和地方实践良性互动。深入了解多元化、复杂化服务需求,围绕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个性化、定制化服务需求。
以数字化协同提升政府运行效率
数字政府建设需要政府在各方面全方位深化数字技术应用,提高政府数字化和协同办公水平,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联动,进而形成整体型数字政府,提升政府运行效率。
通过数字化协同提高机关运行效能。在政府组织内部和政府机构之间推动审批、服务和办事数字化。构建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强化政务数据资源的有效供给,促进部门间数据驱动的业务协同,建设数据融通、业务协同、能力共享的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全面提升政府共性办公应用水平,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不断提升机关运行效能。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提升协作效率,构建上下耦合、协同互促的治理体系。
通过数字化协同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创新协同方式,推动政府履职效能持续优化。通过数字化协同完善政府组织的内部流程、结构,实现数字技术和政务业务的连接与协同,助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跨省通办”。
以数字化转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以数字化转型推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数字时代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
一是组织机构改革。数字政府建设需形成与数字化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架构。一方面要依法依规进行数字化改革,另一方面还要通过组织机构改革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例如,广东省在数字政府建设中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构建“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改革管理体制,组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探索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的新模式;上海市成立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工作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区各相关部门配合,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实施。
二是职责体系优化。数字政府建设有助于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坚持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引领政府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支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健全完善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通过数字化改革,实现数据共享、协同办公。例如,浙江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制度,显著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质量。
三是管理机制创新。数字化改革将进一步推动修订和清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数字化发展不相适应的条款,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鼓励和规范政产学研用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在数字化改革进程中,创新各级政府与其他参与主体的合作模式,探索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等方式,推动形成高效可持续的数字化机制。数字政府建设要以数字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行整体协同、智能高效、平稳有序,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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