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通过构建“政府采购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1+2+3+N’多维防控机制”,化监管“硬度”为服务“温度”,让监管工作由“被动接受”变“主动服务”,促使投诉大幅减少、化解率不断提升、满意度空前提高,为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恶意质疑投诉问题探索新路径,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2022年,枣庄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共收到投诉8件,投诉数量较上年减少33.3%,协调供应商撤诉5件,化解率达62.5%,有效化解了政府采购争议纠纷,维护政府采购当事方合法权益,新机制的成效不断显现。
1即是坚持“1”个联席会议,多方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构建由各级财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部分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部门、单位组成的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等内容,共同研究问题、制定对策,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2即是建好“2”个联络簿,完善良性交流反馈机制。建立常态化良性惠企沟通机制,用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两张联系簿,定期或不定期对在枣庄地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进行意见征集和满意度调查,宣传政府采购惠企政策,优化政策服务供给。一是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征求活动。向全市312家代理机构征集意见,收集整理了6大方面21条具体问题,并全部进行整改回复。组织召开政府采购座谈会,印发《枣庄市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答疑》手册,完善采购指南、流程图等参考性文件8个,提升政府采购操作规范性。二是开展供应商满意度调查。调查共涉及企业1012家,其中:已完成调查887家(占比87.65%),未接通电话125家。已调查对象中,对采购活动的组织感到满意的886家(占已完成调查对象的99.89%),基本满意0家,不满意的1家;对采购人的履约服务感到满意的868家(占已完成调查对象的97.86%),基本满意2家,不满意的17家;共提出建议44项。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工作提醒函,要求区(市)财政部门跟踪问效,整改到位,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三是开展“财政进千企、助企促发展”活动。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让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了解企业发展诉求,精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消除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梗阻,对岗位职责以外的问题,发挥好财政部门政策集成优势,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做好跟踪推进和解释工作。
3即是健全“3”个专员制度,畅通协调沟通渠道。一是完善采购人专管员制度,持续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通过业务培训、政策宣讲等举措,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规范、高效进行,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量效益。二是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建立中介代理机构联络员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络机制,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至少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政策传达和内部监督,进一步提高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落实财政监管职责,建立财政联络辅导员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定向督导落实,对市级政府采购监管人员按照区市及市财政预算服务科室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及市直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答疑,切实履行财政工作职责,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效果更优。
N即是容纳“N”项服务事宜,打造政府采购服务品牌。通过构建联席会议、联络簿和政府采购专员等制度,化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畅通政策传导机制,打造全新政策落实途径,让扶持中小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政采贷合同融资、诉前调解、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服务事项和优惠政策更快、更全、更精准地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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