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完成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切实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营造了良好市场氛围,推动形成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一、出台负面清单,市场主体认领“责任田”
商丘市财政局印发《商丘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及财政监管部门负面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找准找细法律依据,各级预算单位及代理机构在开展采购活动时严格对标对表《负面清单》内容,诚实守信、认真履约。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权责对等原则,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约谈、整改及责任追究机制,对典型案例依法予以集中曝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从源头上杜绝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二、坚持公正裁决,矛盾纠纷按下“快捷键”
商丘市财政局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绘制了投诉处理流程图,公开了投诉受理渠道,引入投诉仲裁、调解程序,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增强处理投诉案件的主动性,充分调动采购人、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投诉论证的积极性,依法、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处理工作,为供应商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维权服务,达到释疑解惑、化解矛盾、平息纷争的效果,充分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持续开展清理整治,打破市场竞争“玻璃门”
商丘市财政局督促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全面落实各级部门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有关工作要求,不定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坚持协同治理、注重部门联动,坚持标本兼治、抓实整治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商丘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各项工作部署得到充分贯彻与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得到充分保障,真正实现“非禁即入”,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实现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商丘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更多精彩,请关注“官方微信”
国脉,是大数据治理、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数字经济、政务服务、产业服务等领域的专业提供商。创新提出“软件+咨询+数据+平台+创新业务”五位一体服务模型,拥有营商环境流程再造系统、营商环境督查与考核系统、政策智能服务系统、数据基因、数据母体、产业协作平台等几十项软件产品,长期为中国智慧城市、智慧政府和智慧企业提供专业咨询规划和数据服务,运营国脉电子政务网、国脉数字智库、营商环境智库等系列行业专业平台,广泛服务于发改委、营商环境局、考核办、大数据局、行政审批局、优化办等政府客户和中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