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乌兰察布市营商环境各指标相关部门通过细化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4.0版),更大范围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一体推进强市场促公平、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改革抓创新等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扩大“覆盖面”、打造“升级版”,政务服务实现新提升
(一)建设数字化政府
1.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上线智慧政务审批系统,有效?保障了公众端和政务端的审批运转,对审批全过程电子化留痕,目前共进驻市县两级295个部门6080项事项,共受理办件19.47万件。34个驻厅部门全部完成首席事务代表选派工作,签署了首席事务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
2.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市政务服务网已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共发布政务服务事项5.5万项,即办件比率、承诺时限压缩比率、最多跑一次比率、网办比率明显提升。“蒙速办”移动端乌兰察布市站点上线各类特色应用742项,访问量达1.42亿次。汇聚电子证照类型161类,汇聚电子证照数据量267.3万件,签章率99.99%,完成电子证照国家工程标准底图和电子证照存量数据标准化修正工作。
(二)建设高效能政府
1.落实“只进一扇门”工作。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已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全部47个部门的1635项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本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已完全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受理窗口35个,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36个。
2.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推动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16项重点事项落地生效,截至目前,共产生办件22363件。我市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延伸范围,上线21项自建的“一件事”应用,共受理办件30.36万件,其中“健康证一件事”成效显著,共受理办件25.22万件。“健康证一件事”成功入围2024年度第五届全国政务服务软实力“小切口”改革实践优秀案例。
3.扩展“全区通办”业务。实现306项政务服务事项可进行“全区通办”业务办理,广泛涵盖了社保、医保、不动产、住房公积金、公安等民生高频服务领域。完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的便民服务中心和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政务服务的便利化水平。各旗县市区梳理整合了高频便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银行网点办理,银行自助设备整合政务服务内容,可实现医保、社保、电费、话费等费用的缴纳,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办理。
二、提升“便利度”、打出“组合拳”,市场改革迎来新突破
(一)提升市场准入便利
1.准入准退更自如。通过“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告知承诺”等方式,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通过“内蒙古企智登”APP开通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渠道和“个转企”办理服务专区,不断优化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渠道。简易注销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简易注销占比超过同期注销总量的50%以上,经营主体更加“进退自如”。
2.优化企业开办流程。通过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成为常态。依托自治区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办理经营主体登记设立、变更、注销95%的业务可以实现全程网上业务办理。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和电子发票同步发放领取。结合电子营业执照,免费邮寄等,实现办理经营主体业务零跑腿。
3.企业登记“全区通办”。梳理企业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公布全区统一企业登记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录清单、业务操作手册和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的事项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权限范围、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材料目录、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12个要素相对一致,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激发投资兴业热情
1.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印发《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银企座谈会,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
2.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更便捷。实现报建“按图索骥”,根据项目类型细分为11类,分别制定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政府投资类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36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类由29个工作日压缩至27个工作日以内。全市11个旗县、1个工业园区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推行“受审分离”模式,实现窗口“全科受理”。统筹整合各类规划,达成消防、人防等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多审合一”目标,以及消防、人防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和相关测绘事项“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联合验收”模式。
3.优化市政报装服务模式。推行市政报装提前介入服务,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次序,切实避免“重复开挖、管线冲突”问题,出台《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到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中已建立了“市政水电气暖、市政设施类”审批专属模块,实现了水电气暖网联合办理。
4.拓展不动产登记服务半径。持续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全市已建立50余个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网点,通过信息推送、联网审核,实现登记业务就近可办、好办。持续深化信息共享,将登记信息查询接口提供纪检、法院、教育、公证、公积金等部门,实现登记信息在线查询核验。打通与多部门信息推送渠道,实现水电气暖更名、入园入学、继承权公证等多项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1.推广“电子证照”使用。向广大经营主体推广“企业身份码”,并联合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同步免费发放,引导企业使用电子证照,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领域、跨部门、跨层次多场景应用。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涉企高频领域互通互认、综合应用,达到精简材料、降低成本、优化流程、提升效率的效果,同时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实体证照免携带”,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
2.发挥“银税互动”作用。通过银税互动平台,为乌兰察布民营企业搭建银、税、企三方互动平台,各旗县税务局和支行网点“一对一”专人对接,设立双向专职“银税互动”工作联络员。与建设银行推出“减税云贷”金融产品,使得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民营企业充分得到贷款支持,积极推广应用“绿税通”“留抵贷”等创新金融产品,着力构建“以税促信、以信换贷、以贷促微”的良好格局,为小微企业和合作银行机构牵线搭桥,发挥纳税信用在普惠金融中的支撑作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3.推进“三零三省”服务。对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各类高、低压用电企业、园区内各类满足延伸条件的高压用电企业均由电力公司出资延伸线路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对乌兰察布范围内用电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等各类负荷低压接入“零投资”。
三、增强“诚信力”、提高“含金量”,法治保障取得新进展
(一)健全法律法规制度
1.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编制《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指南》,内容涵盖市场监管部门关于登记注册、信用监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广告、价格、知识产权保护、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认证、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监管等17大类共103项事项。以合规事项、常见违法行为表现、法律依据以及违法责任、合规建议等方面为抓手,以编制清单的形式,列明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相应合法合规建议,一次性告知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要求。
2.统一规范政策措施。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部门清理、第三方评估、市级排查等方式,审查文件649件,废止142件、修订12件。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单位、时限,将整改情况纳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年度考核,确保问题归零。期间,制发核实整改通知书9份,涉及8个市级部门,修订5件,废止4件。
3.高效解决商业纠纷。实行“周通报、月研判”制度,通过测试、调研、巡查等方式,盯紧薄弱指标及薄弱法院,督促各院逐项研究对策措施。推进“立审执一体化”进程,强化条线指导,落实判后答疑,力争案结事了。建立“执行督促”制度,加大“以保促调”力度,将财产保全工作纳入考核范围,推进执源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法院“蒙马奔腾”26项指标连续数月稳居全区第一位。出台企业家冤错案件防范和纠错机制,建立涉企刑事案件核查人才库,常态化核查纠错。建立“代表委员+法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纠纷解决机制,成立调解工作室12个,聘请人大代表调解员88名、政协委员调解员167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1名。
4.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印发《乌兰察布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2024版)》总体提升方案和《乌兰察布市本级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机制》《乌兰察布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办法》《乌兰察布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涵盖了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备案、采购信息发布、开评标、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全流程,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持续推动市县两级各项指标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提质增效。
(二)提升权益保护水平
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了涵盖司法确认、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告知、市场主体信息交换、失信联合惩戒、诉调对接、联合普法以及公证存证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为有效推动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保护打好坚实基础。签订“呼包鄂乌巴”和“乌大张”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协议,建立了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机制,不断强化区内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成效。出台《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的工作方案》《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仲调对接机制的意见》《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等文件,知识产权调解机制不断完善。目前全市共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80家,涵盖行政调解、诉前调解、行业组织调解等多个领域。着力打造多元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范围,经申报推荐,现阶段全市共有自治区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4家;市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23家、维权援助服务窗口27个、版权工作站19个。
2.创新市场公平竞争举措。全面推行了“暗标盲评”评审模式,隐藏投标人相关信息,确保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打分。持续提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标评审专家业务能力,有效推动我市招投标活动规范、公平地进行。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及时预警问题项目,发现异常及时反馈至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3.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制定《乌兰察布市外贸外资企业包保服务工作机制》,会同各旗县市区商务部门做好外贸外资企业服务保障工作;健全对外贸易运行监测机制,定期调度分析各旗县市区对外贸易运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立对外贸易风险联动预警防范工作机制,推行情报信息共享制度,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模式,创新推广铁路快通、舱单归并、转关提前报关、TIR国际公路运输等通关模式,完善通关便利化措施,提高通关效率。
4.落实登记保险机制。印发《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赔偿机制的通知》《乌兰察布市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的连续性和必要性,市本级及旗县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机制,在全自治区首批实现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市县两级全覆盖,在健全不动产登记赔偿机制同时,为登记人员提供可靠履职保障。
(三)强化公平公正监管
1.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印发《关于做好“十公示”信息归集报送工作的通知》,推动拓展政务公开信息归集,由“双公示”拓展至“十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将信息归集范围拓展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备案、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十类行政管理信息。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规范》工作标准、监管实施、结果运用等内容规范。将市本级所有行政执法部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执法部门全覆盖。逐条梳理随机抽查事项,建立市本级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426项,涵盖了农牧业、金融、教育、旅游、安全生产、餐饮等众多领域,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事项全覆盖。
3.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协调推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形成了“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执法新常态。制定《乌兰察布市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公示市本级22个执法单位涉企免罚轻罚清单938项。
四、构筑“舒适圈”,提升“软实力”,城市建设焕发新活力
(一)集聚科技人才
1.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以“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深化“4+8+N”合作机制落实,整合内部优势资源、扩大区域交流合作,携手共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借力全区科技布局促转化,深度融入自治区科技厅打造“蒙科聚”创新平台布局,加快推进“蒙科聚”乌兰察布分中心建设,不断扩大技术经纪人、创新企业(主体)覆盖范围。抓好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积极培育本土人才,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继续推行法人化、团队化服务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抓好“三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科技人才服务效能。
2.强化企业引才服务。举办各类区域就业合作交流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区域就业协作,拓展了就业“供需圈”,实现企业用人需求与人才求职意向跨区域无缝对接,截至目前,各类区域就业合作交流活动累计参会企业800余家次,提供就业岗位近3.3万个次。通过京蒙劳务协作建立就业帮扶项目7个,争取资金914.6万元。8个旗县与北京市对口帮扶城区联合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27场,累计参会企业559家次,其中来自北京企业207家次,提供就业岗位3万余个次。
(二)打造宜居环境
1.拓展绿化景观,便捷公共交通。印发《关于做好乌兰察布市2024年城镇园林绿化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科学合理、节俭务实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不断优化城市绿色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生态和宜居品质。推动城镇绿化由大规模建设向存量绿化提质改造转变,对白泉山、霸王河等重点公园植物景观配置进行提升替换,营造良好城市景观。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公交服务措施,切实提升群众出行满意度,公交出行方面乌兰察布市民众幸福感调查位居全区前列。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已实现小范围连续成网,总长度约16.5公里。为切实解决群众出行“开始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实际问题,积极推进和支持公交公司开通2条微循环线路。
2.优化医疗服务,提升养老水平。市中心医院和中蒙医院完成分设,增设床位,完善市县两级医疗救治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力度,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实行柔性聘用,提高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占比。加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力度,推动京蒙协作建设专科。完善“首诊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模式。建设城镇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按照“15分钟养老服务圈”布局,建成13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4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点),76个日间照料中心,13个城镇养老服务驿站,城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设县、乡、村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按照“‘三改三修’建中心(站)、‘五化’同步强服务”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推开,累计建成县级养老服务中心11个、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62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56个,完成90处幸福院改造,构建了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3.扩大教育资源,加强文化建设。根据区域人口变化,结合主城区招商引资、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和外来人员入学需求,统筹集宁区和察右前旗新区一体化发展,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力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24年下达义务教育“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资金(2756万元)”和“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8158万元)”合计10914万元,持续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新建2所幼儿园、1所小学,新增学位1800个。打造书香乌兰察布,提升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有效满足市民对阅读的需求和对书籍更新的要求,构建以图书馆为总馆,11个旗县市区图书馆为分馆,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服务点的“设施成网、资源共享、人员互通、服务联动”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实现各级图书馆图书资源共建共享的目标。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经营主体而言须臾不可缺少。2024年乌兰察布市通过多措并举,着力营造“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这一年优化措施不只注重“惠”,更注重“信”,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重信践诺的政策措施,意味着稳定的预期。下一步乌兰察布市营商环境各指标相关部门将拿出更加务实举措,凝聚最大合力,千方百计、全力以赴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人人、时时、处处皆重营商环境的好氛围,进一步提振信心、激发活力,让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更加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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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是营商环境、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低空经济、民营经济、产业发展、数字企业等领域的专业提供商。创新提出"软件+咨询+数据+平台+创新业务"五位一体服务模型,拥有营商环境督查与考核评估系统、政策智能服务系统、数据资源目录系统、数据基因、数据母体、数据智能评估系统等几十项软件产品,长期为中国城市、政府和企业提供专业咨询规划和数据服务,广泛服务于发改委、营商环境局、考核办、数据局、行政审批局等政府客户、中央企业和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