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是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举措
——解读《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政务服务是政府治理的重要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意见》的出台,推进了政府政务服务理念的现代化、治理模式的现代化,以及治理手段的现代化,标志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共同参与,推进了政府政务服务理念的现代化。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要素是民主和法治。民主意味着政府对民众负责、决策向普通大众开放、公民享有更多的参与机会。《意见》提出要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意见》还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等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应对,深入解读政策,及时回应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政府倡导政务服务的共同参与,实际上是协调了政府、社会、市场多种力量及其关系,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第二,再造政务服务,推进了政务服务模式的现代化。《意见》指出要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再造政务服务。要求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全国一体化服务体系。
 
  第三,借力高科技,推进了政务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意见》提出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第四,通过网络互联互通,推进了政府统筹协调能力的现代化。现代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体现在运用现代技术进行统筹协调。《意见》提出要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统筹协调,有利于解决政府治理中条块分割的难题,有利于实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统一协调和联动对接。
 
  第五,完善配套设施,体现了政府回应社会关切和对民生的关怀。《意见》要求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提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要求要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
 
  为更好地落实《意见》,建议如下:
 
  第一,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法治环境。尽快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加大网络安全法治宣传,营造安全良好的法治环境,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的安全运行,让企业和群众放心使用。重点治理各级政府网站的防火墙漏洞,加强对系统数据保存与开发的实时监管,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
 
  第二,实行准入制度和监管制度。制定针对参与“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络技术、网络运营平台等相关企业的准入门槛和资质审查制度,尤其是对相关企业的涉外联系、资金投入、财务状况,以及发布广告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网络运营的实时监管,加强相关企业的社会责任。
 
  第三,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络安全危机研究,健全应急处理机制。“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政府治理的新模式,面临着复杂的技术环境和社会环境。要树立风险意识,将网络运行和数据管理的风险降到最低,深入研究“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的技术问题,还要深入研究影响“互联网+政务服务”运作的社会问题。尽快建立和完善由各路专家组成网络应急机制,第一时间及时处置网络运行的风险和问题。只有如此,才能顺利实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各项目标。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实现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赵琼
  原标题: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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