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台了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考评细则,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制度化建设、规范化运行、标准化管理、常态化监督和科学化考评。

 
  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经过近5年的发展,在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树立政府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31个职能部门共160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19个镇办(场、园)建立了镇办便民服务大厅,90%的村建立了便民服务室。
 
  根据《考评细则》规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按照全省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机构名称的要求,更名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和监督。19个镇办便民服务大厅和批准设立的5个市直部门8个分中心统一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管理和监督考核。
 
  《考评细则》强调,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便民服务大厅要按照“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一网式运行”的原则,建立健全首席代表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现场办结制及AB角(角色转变)工作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提速提效的要求,对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和优化,简化办件环节、压缩办事时限、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最”目标,即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流程最简、审批时限最短、审批费用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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