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改委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就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工作进行了对接。此次对接实现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在自治区范围内,我市率先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并能够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时使用信用记录。

 
  平台互联互通后,各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报送的信用数据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一时间传输到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在办理业务时根据业务需要自动比对信用信息数据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工作。信用信息数据比对工作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可给予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等绿色通道优惠,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项目申报时将被限制或禁入,从而达到联合奖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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