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构建全省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平台融合、一网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结合我省实际,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落实该《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部署推进。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对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指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6〕55号和国办发〔2016〕23号文件精神,按照“既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内容,又要学习借鉴省外经验和做法,更要结合我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探索实践和工作实际”的要求,确保具有统筹协调性、业务指导性和实施操作性,结合国家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我省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特别是学习借鉴上海市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经验并在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力求体现云南特色和做法,着手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并征求了71个省级部门和16个州(市)政府并由其征求收集所辖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和建议。随后,根据全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现场会议(以下简称全国现场会议)精神和再次征求省级部门意见建议,省政府办公厅领导2次专题研究修改完善,并报省政府领导签批后正式印发。

  二、起草原则

  一是坚持紧扣主题、联系实际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发〔2016〕55号、国办发〔2016〕23号文件和全国现场会议精神,紧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主题,并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学习借鉴省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探索实践和现实基础,明确了总体要求,分解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按照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资源设施和政务服务平台,明确省级统建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资源共享共用,最大限度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效率。坚持部门联动、业务协同,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通信息孤岛,促进条块联通,为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提供保障,实现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三是坚持整体联动、融合发展的原则。2010年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在州市、县、乡、村建设了较为完整的实体政务大厅,推动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我省既要充分发挥实体政务大厅作用,实现横向、纵向整体联动办理;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实现网上申报、并联办理和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联动,推动线上线下两个平台深度融合,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

  四是坚持群众需求、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我省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进驻部门和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办事效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等问题,充分考虑企业和群众办事的2个需求,并结合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出了涵盖规范事项信息、平台融合发展、数据业务协同、强化安全基础“四个”推进的具体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程序多、手续繁等问题,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对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探索实践中创造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归纳和规范,便于在全省稳步推广。《实施意见》更强调和注重构建全省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平台融合、一网办理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这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必然要求。《实施意见》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围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重大战略,为突出“互联网+”突破空间地理限制的特征,让经济发展落后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均等发展机遇的重要性及我省亟需抓住“互联网+”行动机遇的紧迫性,提出“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发展,坚持开放创新,坚持公开透明”5条具体思路,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从而实现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通过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并与国务院提出的工作目标相衔接,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出了“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优质高效,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的总目标和2个阶段性目标,明确了2017年、2020年的2个阶段具体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四个推进、16条措施,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实现。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实施意见》指出,要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二是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指出,通过推行身份识别智能化、服务设置项目化、内部流转化、服务受理多样化和服务监督一体化“五化”的思路来完成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无缝衔接、合一通办”,最终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三是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施意见》指出,要推进政务信息共享,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贯彻执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尤其要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业务协同,“互联网+政务服务”可以使政府管理更科学,实现政务服务的优质化。四是推进夯实各项支撑基础。《实施意见》指出,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以及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依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这部分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推进,加强培训引导、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提出3条举措,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四、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政务服务是政府部门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是提供服务的不同渠道,互联网是基础支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和全国现场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本质内涵,着力找准结合点,明确定位,理清思路,细化措施,既突出“互联网+”的思维理念,又充分发挥实体政务大厅的作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是充分结合实际体现云南特色。近年来,全国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此,省政府领导安排督查室主要领导带队赴上海市,实地学习了考察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经验,结合我省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在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组织进行了探索实施,形成了云南的特色举措。《实施意见》提出推行“五化”,既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文件精神,又借鉴了省外经验,还结合了我省政务服务工作实际。身份识别智能化,重点解决“一号申请”的问题;服务设置项目化,重点解决“一窗受理”的问题;内部流转系统化,重点解决“一网通办”的问题;服务受理多样化,重点解决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问题;服务监督一体化,重点解决跟踪监督、提高效率的问题。

  三是细化任务做到工作有目标。根据国发〔2016〕55号文件规定的2017年和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目标任务,结合云南实际,作了进一步细化分解。坚持统筹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分2个阶段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2017年、2020年都有具体目标任务,便于全省统筹推进、分步实施,与实际相符。

  四是量化责任分工更加具体明确。为了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施意见》的附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从操作层面对正文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比照国发〔2016〕55号体例,我省增加了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并细化和个别调整了分工安排。时间进度明确到自然年度,可检验的成果列明具体的政策措施和执行方式,根据各州市、省级各部门职能职责内容编制。分工安排明确每一项具体措施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附件是今后4年开展监督检查和检验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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