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全省引领示范”标杆城市
近年来,我市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既有全国性的涉及事项多、审批环节多、整体周期长等通病,也有规划打架多、带病项目多、搭车审批多、中介管控难等诸多地方病。6月12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明确了政策导向,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内容和改革目标。6月25日,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方案》进行了解读,并介绍了该局落实《方案》的主要举措。
明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全市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今年3月中旬,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制定了《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在全省率先开展改革。6月12日,市政府正式印发《方案》。《方案》明确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将行政审批、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如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以及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事项办理时间都计算在内的审批总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10底前,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把兰州打造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省引领示范”的标杆城市。
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十类审批时限最长控制在120个工作日以内
《方案》明确了统一审批流程,通过精减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实行并联审批、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措施,切实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达到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的目的。其中,2019年6月底前,参照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根据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十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非营利性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现状改建工程建设项目、一般交通项目和一般水利项目,审批时限分别控制在81、81、66、57、37、70、52、61、100、120个工作日以内。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通过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方式,实现互联网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网上全程监管、省市部门相关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达到“一网通办”的目的;统一审批管理体系通过“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等措施,达到中长期优化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目的;统一监管方式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等措施,达到转变监管职能和建设良性建筑市场的目的;优化服务方式通过推行“多评合一”、推行帮办代办和上门服务制等,达到压缩审批时限、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目的。
开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监督举报电话
在落实《方案》的主要举措方面,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已将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今年5月底前,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开始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出件,打造工程建设“全流程、全覆盖”综合审批服务模式。6月底前,将基本建成包括“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的配套制度,并根据改革实践不断修改完善,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努力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无堵点、无痛点。设立帮办代办窗口,加快推进“全流程服务”,组织成立了30余人的专门帮办代办队伍,今年以来已为153个需要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展“保姆式”无偿帮办代办服务。同时,自改革开展以来,召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部门单位,在完善模块化联审联批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即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4个阶段,每个阶段明确由牵头部门组织所有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把脉会诊”。目前该项新改革措施已被运用于审批过程中。
此外,通过实时掌握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三级清单”,对全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流程监管督办,及时督促提醒各审批部门按时办结审批事项。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核评价机制和考核评价办法,并将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开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监督举报电话:0931-4818058,确保对改革工作全方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