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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常态化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这意味着,延续11年之久的2008版《条例》,正式完成其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探索期的非凡使命。说它非凡,是因为它树立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用自我革命的方式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信息公开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法治政府起到了“先手棋”“当头炮”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 例外原则不得滥用
让政府信息公开例外原则不滥用成为政务公开标配,确保其真正释放出助力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划重点:新版《条例》新在哪?
划重点:新版《条例》新在哪?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旧版对照表
今天,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从2008年5月1日到2019年5月15日,十年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法治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十年磨一剑,完成了大修。但霜刃未曾试,该条例的实施效果还需进一步观察。
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
国务院近日公布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专家表示,条例有助于更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