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政府建设不仅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当前,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总体呈现出治理主体多元协同、治理手段科学精准、治理过程便捷开放等特征。但在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大数据治理素养不足、数字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数字治理人才跟不上发展需要等困境挑战。因此,要从提升大数据共建共享意识、挖掘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效能、完善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数字政府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提升数字政府建设。
关键词:数字政府;智慧政府;大数据;政府治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化已经成为全球发展趋势。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数字政府建设使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政府治理民主化,已经成为各国政府提高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信息时代发展大势,围绕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就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我国数字政府建设驶入快车道。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指出:“将大数据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进步,逐步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2018年,国务院发布《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构建统一的国家大数据平台,实现政务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这是我国在数字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战略布局。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吹响了建设数字中国的号角。随着数字化发展不断深入,数字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更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一、数字政府建设的现实探索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治理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热门话题,如新加坡提出智慧国家战略,欧盟提出数字单一市场,各国政府和企业纷纷探索实践数字治理建设,以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需求。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5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4.4%。这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用户基础。近年来,我国政府在政务信息化、数据共享、智慧城市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从总体上看,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呈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治理主体多元协同
新治理格局中,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决策者和执行者,而是需要与各方合作共同解决问题。企业、媒体和个人也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需求,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这种协同互动的方式可以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通过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政府与公众、企业之间实现互动沟通,有力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通过公开发布数据,让公众了解政策的制定过程和执行情况,增强公众的信任感;同时,公众也可以通过提供和分析数据,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来。
(二)治理手段科学精准
政府决策科学化程度和实施效果是影响政府治理目标的重要因素。数字治理手段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各类数据进行实时收集、分析和处理,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这使得政府能够更加精确地了解社会现象、市场需求和资源配置情况,从而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和战略。同时,数字治理手段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各类风险和问题的精准识别、预警和处置,提高政府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资源的精确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治理过程便捷开放
数据治理过程的开放共享,是指在保障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公共管理和服务数据治理过程的开放共享。大数据技术能实现全天24小时无缝隙、自助式、可移动实时监控,并通过使用机器学习算法、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实现对既定关键词进行实时快速分析、可视化显示和危机预警,以识别潜在的问题和趋势。此外,数字治理手段可以通过在线办事、移动办公等方式,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让公众和企业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各类服务。
二、数字政府建设的困境挑战
数字政府建设意味着大机遇, 但同时也意味着工程技术、政策体制、人才培养、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大挑战。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中国数字经济白皮书》显示,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已经达到了全球领先水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覆盖率超过90%,公众对于政务服务的满意度也持续提高。尽管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在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困境和挑战。
(一)大数据治理素养不足
虽然国家出台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各级政府部门都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但一些基层政府由于自身认知和发展困境,对大数据治理的认知还不全面,未能真正领会到大数据在地方政府治理中的现实作用,突出表现为:一是对数据的价值认识不足,忽视了数据治理的重要性。这导致了许多企业在大数据应用过程中忽视数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从而埋下了隐患。二是对大数据技术认知不足,虽然大数据技术在不断发展,但一些基层政府对于如何进行有效的大数据治理仍然知之甚少。这导致了大数据治理的实践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盲目跟风、片面追求硬件技术的现象。
(二)数字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数字治理在发展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不足。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成为数字治理的重要课题。然而,目前的政府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尚不完善,数据泄露和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监管能力不足。数字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协同合作,但目前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尚不完善,这也导致了数据监管的难度和复杂性。三是治理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数字治理需要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然而,目前社会民众对数字治理的认识和参与度尚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数字治理效果的发挥。
(三)数字治理人才跟不上发展需要
当前,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人才需求量在持续增长,而现有的人才供给量却远远无法满足这一需求。这种供需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数字政府建设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短缺,我国数字人才的数量严重不足,现有的数字人才中高级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偏低,而基础人才的比例偏高,此外,数字人才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其他地区的人才供应严重不足。二是数字人才培养体系尚不能完全适应数字政府建设的需要。一方面,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与数字政府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另一方面,政府机构自身的培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培训内容过于理论化、形式化,培训方式过于传统等。
三、数字政府建设的提升路径
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的必然要求,它不仅是应对数字化时代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和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途径。面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时代浪潮,要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着力推进数字政府治理理念、方式、手段创新,让网络信息技术充分赋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提升大数据共建共享意识
大数据为政府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可能性。通过收集、分析和利用大数据,政府可以更准确地了解社会现象,更有效地制定和执行政策,以及更公正地服务于公民。为此,一要增强公众对大数据的认识。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教育、培训等,普及大数据的基本概念、技术和应用,提高公众对大数据的认识和理解。二要建立数据开放平台。可以建立全省统一数据开放平台,将有价值、可公开的数据资源向社会公开,鼓励社会各界利用大数据开展创新和应用。三要充分发挥公众治理主体作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民意,了解民生需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在数字政府建设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挖掘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效能
提高大数据技术应用是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 要提升大数据的分析和应用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一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加强政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特别是强化大数据技术在地方政府治理中的应用,尤其是在大数据挖掘、社会风险感知以及社会经济决策等方面。二要加强数字建设战略合作,鼓励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各方共同参与大数据的建设和共享,形成合力,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三要创新应用场景,提升治理能力。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让民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各类政务事项,提高民众的满意度。同时,要关注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的应用场景,为数字政府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三)完善大数据管理和安全体制机制
完善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任务,涉及技术、管理和安全等多个方面。一要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和系统管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管理机制。这包括加强数据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实现问题数据可反馈、共享过程可追溯。同时,对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实行规范管理,并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归集共享通报制度。二要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机制。鼓励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各方共同参与大数据的建设和共享,形成合力,推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三要完善大数据安全机制建设。加大对数字治理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我国在网络安全、数据加密、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数据保护和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
数字政府的建设并非简单的技术升级,更深层次的挑战在于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必须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人才的培养工作,通过建立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解决人才供需矛盾,为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持。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数字政府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路径。要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制定科学合理的数字政府人才培养规划,确保人才培养工作与数字政府建设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同时,要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让数字人才在数字政府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创新教育模式,提高数字政府人才培养的质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传统教育的时空限制,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同时,要加强与企业、高校等社会资源的合作,通过联合培养、实习实训等方式,打造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打破体制机制限制,以“柔性人才引进”方式,鼓励支持和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投身数字政府建设,为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作者:曹明,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处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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