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数据产权标签相关结果 6

理论基础

以数据法治建设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大力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当前,我国数字法治建设相对滞后,在数据产权、流通交易、监管机制、权益保护等方面还存在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形,需要通过寻求立法突破、创新监管理念、强化司法保护、增强守法意识等,不断夯实数据法治基础,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理论基础

2023年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发展情况总体分析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对外公布,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方面初步搭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提出20条政策举措。今年10月,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公共数据的开放和开发利用,是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关键突破口。当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引起广泛的关注。

观点

李红娟:完善数据产权制度 促进数据保护和利用

建设数字中国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支撑力量。近年来,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生产要素,已成为国家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对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凸显。完善的数据产权制度是数据流动利用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亟需进一步加快完善数据产权制度,促进数据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提升数据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

最新动态

构建数据产权、突出收益分配、强化安全治理,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基于对”数据二十条”的解读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创造性地提出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和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并强调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指出“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就数据的产权、收益分配以及安全治理等方面提出制度构建方案,这对我国构建体系化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最新动态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产权现阶段以数据处理者为保护主体

不久前,我国对外公布了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数据二十条”,提出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1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基础制度内容开展了研究,提出现阶段以数据处理者为保护主体,以经过一定规则处理且处于未公开状态的数据集合作为保护对象。

最新动态

工信部:将推动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完善数据竞争规则

2021年8月2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087号(政治法律类131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透露了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的相关情况。